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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

  中评社北京9月16日电/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日前发布“曲江报告”——《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他表示,要努力增强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与有效性。

  肖钢是在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曲江论坛”上发布这份报告的。他说,随着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海外投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保护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投资权益保护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还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和未来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新形势。

  该报告设计构建了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海外投资权益保护框架,即以法律规则为基础,以三支力量(政府力量、多边组织力量、民间力量)为支撑,多种权益保护工具协调运用。

  具体而言,一是充分利用双边投资协定。为充分反映我国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际投资领域的新情况和新关切,应尽快“升级”我国早期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并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商签,扩大覆盖面。

  二是妥善应对经济制裁和安全审查。要充分重视对外沟通、巧妙化解压力,切实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三是加强领事保护。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领事保护越来越重要。要完善领事保护立法,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并提升企业能力和形象。

  四是推进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建议加快投资保险立法,提升代位追偿能力;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覆盖面。

  五是充分利用国际多边组织力量。增强我国在多边组织的话语权;学习借鉴多边组织经验;充分利用国际仲裁机制。

  六是健全海外民间安保体系。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完善风险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建立海外安保预警机制等。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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