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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国安法具震慑性 可有效止暴治乱

“以法安香江 沪港共繁荣”——《香港国安法》宣讲沪港云连线直播日前举行(直播截图)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副主席傅建慈(直播截图)

  中评社香港9月18日电(记者 沈而忱)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副主席傅建慈日前在“以法安香江 沪港共繁荣”——《香港国安法》宣讲沪港云连线直播上,针对香港国安法止暴制乱的积极作用与观众展开交流。傅健慈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不少“乱港”分子的头目或是退出政坛,或是逃离香港,表明国安法能够有效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但是部分“乱港”分子转入地下,相信仍会勾结外部势力破坏香港,需要警惕。

  傅健慈指出,香港国安法具有必要性、迫切性、针对性、震慑性以及可执行性,立法过程规范严谨。全国人大常委会收集了大量香港市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香港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香港国安法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兼顾了两制差异,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照顾了香港实行普通法的特点,最大程度上信任和依靠了香港特区,而且保障了人权和自由,平衡了社会各方面的期望。

  傅健慈续指,香港国安法结合了成文法和普通法的优点,专门针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四种罪行,用清晰的方法,对罪行的定义、具体构成、刑事责任、刑罚规定及效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让市民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清晰预期,更好地健全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行为和活动,及坚决防止外部干预。

  谈及香港国安法的效力,傅健慈表示,“祸港四人帮”之一李柱铭宣布淡出政坛,表明支持“一国两制”,拥抱《基本法》第23条;“港英余孽”陈方安生亦宣布退出政坛,过较平静生活;罗冠聪、黄之锋、周庭等“港独”分子马上宣布解散“香港众志”,以个人身份继续抗争,但他们被质疑私吞千万捐款,罗冠聪更“着草”匿藏英国,唱衰香港,煽动外国撤销逃犯移交和刑事司法互助协议,更声称会游说更多国家取消与香港的协议。
  傅健慈解释道,实际上,国际的逃犯移交协议主要适用于严重刑事罪行,但不包括“政治犯”,有关国家的做法是在混淆视线,其实是为阻止中国维护国家安全制造借口,而罗冠聪的做法更等同破坏国际法治秩序,如果各国取消跟香港的移交协议,将变相鼓励外国刑事重犯潜逃香港,危害香港市民安全。

  “香港国安法只是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保障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能够有效止暴制乱,打击黑暴、黑金和恐怖主义活动。”傅健慈说,“反中乱港”分子表面偃旗息鼓,但他们转移地下后,相信仍然会勾结外国和境外势力,对香港进行渗透破坏。对此,傅健慈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特区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推行“国民教育”,并加强宪法基本法和国家安全的教育,培养市民“爱国爱港”的情怀。

  “国家安全越牢固,‘一国两制’就更能行稳致远,市民更能够安居乐业,香港亦会更好。”傅健慈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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