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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国安法绝不影响司法独立

(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9月20日电/据大公网报道,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觉民本月2日辞职,按既定做法,特区政府前日刊宪撤销其委任。揽炒派却马上煽风点火,借机炒作事件,意图将其离职与香港国安法扯上关系。政府发言人昨日回应传媒查询时重申,施觉民法官没有提及辞任原因,根据相关条例,终院非常任法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行政长官而辞职,并无谘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长官作为委任者行使权力撤销有关委任及刊登宪报。政府强调,维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独立至为重要,国安法亦绝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制度畅顺运作。

  发言人表示,基本法第二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第八条订明普通法制度会予以保留。“这是我们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国际商业机构亦认为是它们继续在港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任何人都不应怀疑香港特区政府对法治和司法独立的承担。”发言人指出,基本法为香港特区订下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同时基本法亦确保香港司法独立。按基本法第八十五条,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按既定做法处理法官辞职

  发言人亦表示,自一九九七年起,一直有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著名法官担任本港终审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现时共有13位来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这些著名法官参与终审法院审判,证明香港的司法独立,有助维持外界对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将继续维持。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4(5)条,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行政长官而辞职,并无谘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长官作为委任者行使《释义及通则条例》第42条所赋予的权力,撤销有关委任及刊登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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