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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斥法援“自选律师制”漏洞多

(图片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香港9月21日电/据大公网报道,随着涉及黑暴的案件增加,公众关注法援制度会否被滥用。根据资料显示,截至今年8月12日,法援署共接到463宗与修例风波有关的刑事法援申请,署方共批出359宗申请,获批率接近八成;获批的个案中,更有326人获分配自行提名的大律师,占逾九成。有法律界及社会人士指出,黑暴用政府资源反政府,在道理和逻辑上是有问题的。专家认为,滥用法援就是浪费公帑,特区政府必须正视问题,改革法援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此外,在法援制度下容许自行挑选律师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建议用随机分配的方式处理;前副廉政专员郭文纬更直言自选律师是“相当荒谬的”。

  司法乱象之滥用法援

  法援署早前回应传媒查询时称,截至今年8月12日,收到463宗与修例风波有关的刑事法援申请,批出359宗申请,其中326人获分配亲自提名的大律师,33人的提名遭拒绝。最终委聘不属亲自提名的大律师,仅占全部申请的8%左右。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都可选

  根据法援署的规定,只要申请人的财务资源不超过42.04万元,以及通过案情审查,就符合申请法援资格。申请人可以要求法援署委派法援律师名册上的律师或大律师进行诉讼。大律师在一年内接办的刑事法援案件不能超过25宗,或收取法援费用不能超过150万元。

  前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郭文纬日前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建议收紧法援制度。他直言,法援制度容许申请人选择包括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内的资深大律师,“这是相当荒谬的”。“正如你到政府医院看医生、做手术,你可否请养和医院最顶尖的医生?无可能嘛!”

  难杜绝公帑落“黄丝”律师袋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若果暴徒没有合理抗辩的理由,法援署不应轻易批出法援。至于如何衡量是否有合理抗辩的理由,就要视乎大律师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根据现时与黑暴有关的案件,不少被告最终被判入狱,他认为法援署似乎不应该批出无罪抗辩的法援,而是批出认罪减刑的法援。法援署在审批申请时,亦要征询多种法律意见,这样就减少法援被滥用的形象。

  马恩国又指出,虽然现时有规定大律师或律师不能接办超过某个数目的案件,但大部分的被告都会选择同一政治立场或有经验的代表律师,而“黄丝”律师在法律界仍然是大多数,所以难以在机制上杜绝公帑输送给“黄丝”律师。

  专家促引入随机分配机制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审批法援是根据两项原则,第一是被告的经济情况,第二是案件的合理胜算。不过,法援制度有一个长期的漏洞,就是容许被告自行选择律师或大律师,这些黑暴分子自然会选择与他们沆瀣一气的法律代表。“岂不是用政府的资源去支持黑暴?暴徒捣乱社会,还要申请法援反政府,这在道理和逻辑上是有问题。”

  傅健慈表示,法庭拒绝“长洲覆核狂”郭卓坚在三年内提出的任何法援申请,这样就反映法援已被滥用。“为何法援署不趁机改革呢?”他强调,滥用法援就是浪费公帑,特区政府必须正视问题。为了防止私相授受的情况,傅健慈建议用随机分配的方式分派大律师给被告,又期望法援署不要随便批出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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