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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陈亭妃:“国徽”与旗歌应公投决定

陈亭妃号召“正国会”“立委”提出“修宪”案。(中评社 黄筱筠摄)

“正国会”“立委”共同召开“修宪”提案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陈亭妃号召“正国会”“立委”提出“修宪”案。(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9月30日电(记者 黄筱筠)《正常国家决议文》今日适逢13周年,民进党“正国会”“立委”陈亭妃等共同召开记者会说明“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提案”。其中第13条提到,“国旗、国歌、国徽”应以法律明定之,不受“宪法”第6条规定之限制。陈亭妃强调,“国旗、国歌、国徽”应由人民透过公民投票来决定。

  “立法院”朝野党团日前经协商决议成立“修宪”委员会,并依政党比例组成,今天将送交推派名单。今天记者会出席都是“正国会”“立委”,除了陈亭妃还有余天、庄竞程、黄秀芳、陈秀寳、陈欧珀的原预计要出席的蔡适应、刘建国未出席。

  陈亭妃表示,“国家”象征,包括“国旗、国歌、国徽”,是人民意志的展现,不应该用“宪法”第6条规定的方式呈现,而应由人民透过公民投票来决定。

  “宪法”第6条为“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陈亭妃提到,应该让人民未来有决定“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的权利。此提案不是要改“国家”象征,而是先把未来要更改“国家”象征的门槛降低,之后只要修改法律、透过公投,以“国旗国歌国徽法”作为遵循依据就能够决定自己的“国家”象征,不必再“修宪”。

  余天引用日前台湾智库民调指出,现在民众不只认为自己是台湾人,更希望被国际社会看作是台湾人,台湾认同逐年攀升,只能择一的状况下,已经有86.0%认为自己是台湾人;另一方面,也有超过八成民众支持以台湾的名义进行涉外事务。他又举例,国民党前阵子预计募款新台币240万元,要以自由中国为名入联的诉求登美媒广告,没想到至募资截止时间,进度达成不到2%,完全体现了民调结果。

  余天以旅行经验举例,在外国海关说自己是“中华民国”人,可能会让海关人员困惑,但是说台湾就很清楚。此外,余天表示,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的讯息已经在全球疫情下充分传达,台湾以民主作为基础所进行的良善治理模式,透过防疫的成功,以及确保经济体的完整运作,已在新冠肺炎期间大放异彩,国际间更认识到台湾与中国的不同。

  余天主张,把握这次的宪政时机,顺应人民认同和国际局势,增订“宪法”增修条文第10条的内容,将优先以台湾为名参与国际加以入宪。

  庄竞程认为,若要进行“国土”规划,则应先清理战场,优先处理结构性问题,从“宪法”着手,进行真正的实质废省,并在“宪法”增修条文第9条中纳入现行的六都制度,同时依据“宪法”架构进行地方制度与国土规画,以有效回应新时代的课题。

  陈秀寳表示,蔡英文曾说过“国安”五法后要努力推动“中共代理人法”修订,资通讯科技发展与“国家安全”应该入宪,如同“国安”五法中刑法外患罪的修法方式,也顺应民意,把“境外敌对势力”的概念纳入,修正“宪法”增修条文第10条,确保“国家”发展资通讯科技时,绝不牺牲“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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