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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倡规管“初选” 杜绝偷步

  中评社香港10月13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揽炒派早前举办所谓的“初选”,偷步展开选举工程,令社会哗然。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昨日发表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报告书,表示收到861宗有关“初选”的投诉,会转介执法机关跟进。选管会表示,香港目前并无“初选”机制,建议政府认真研究是否需要规管“初选”。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初选”具有选举操控性,明显妨碍选举公平公正,政府应尽快修例杜绝“初选”。\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选管会表示,收到861宗有关“初选”的投诉,指控“初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藉贿赂、武力、胁迫或欺骗手段以诱使他人参选或不参选,会转介执行机关跟进。

  选管会又表示,候选人的定义是在某项选举中接受提名为候选人的人,亦指提名期结束前的曾公开宣布有意参选的人。只要参与“初选”的人符合候选人定义,不论有否报名参选立法会,都要提交选举开支的申报,而2018年的“311”补选,亦有“初选”候选人提交申报。

  若涉勾外力 即违国安法

  选管会强调,本港选举制度并无所谓“初选”的机制。社会上有人认为涉及大量选民及参选人的“初选”可能会误导部分选民,以为是公共选举的一部分,因而产生混乱及影响选举结果。选管会建议政府应该认真研究是否有需要管制“初选”。

  选管会又提到,香港国安法在6月30日实施。当中29条规定,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即属犯罪。

  议员促修例防揽炒派钻空子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认为,一般政党都会有“初选”,但揽炒派的“初选”是跨政党,类似公投的形式,不是单纯的初选,而是具有操控性,例如会逼人退选,这样明显妨碍选举公平公正。且揽炒派因为“初选”而提早宣传,对其他候选人并不公平。她强调,政府要修例禁止公投式的“初选”。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认为,公开的“初选”当然要规管,因为现时的法例并不清晰,揽炒派很容易利用法律漏洞作恶,所以希望政府尽快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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