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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基金申覆核 促追究毛孟静僭建

  中评社北京11月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早前明言,由其担任主席的“803基金”已委托律师,就揽炒派毛孟静位于浅水湾道住宅的地库车房涉嫌违规僭建之事,对屋宇署至今仍未执法进行跟进。“803基金”昨天正式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质疑屋宇署拒颁清拆令,做法有违一贯政策,要求法庭推翻署方“不执法”的决定。

  申请人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辩人为屋宇署署长。申请人指,涉案违规改建已存在超过30年,牵涉法治是否获得维护;而申请人以推广法治为宗旨,故在本案有足够利害关系参与诉讼。同时,涉案住宅单位由毛孟静的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持有,申请人亦将他列为与讼相关利害人士。

  车位改住宅 毛承认知情

  据入禀状指出,根据屋宇署于1954年批出的图则,涉案浅水湾道98号地库的两个停车位只可用作泊车用途。但传媒于2010年9月揭发,相关停车位被改建成围封的室内居住空间,有窗有门,变相成为住宅单位。而毛孟静亦承认知情,但声称早于35年前已有相关改动。

  入禀状又指出,毛孟静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作为相关单位的登记拥有人,没有根据《建筑物条例》在建筑物作出重大改动前一个月通知屋宇署,故屋宇署有权就涉事未经许可的建筑工程执法。

  经过十年来传媒多次报道,至今累计至少有59篇相关新闻报道,事件广受公众关注。但屋宇署至今只曾于2018年1月去信毛孟静的丈夫,要求将有关改动还原,并无其他执法行动。

  延误执法损公众利益

  申请人遂于今年5月26日起,透过律师一再去信屋宇署,促请署方就相关违规改动执法。屋宇署于8月4日回覆申请人,称署方按“风险评估”决定执法的优先次序,而“近期”巡查过有关建筑物,认为未有对生命或财产构成即时危险,故未颁清拆令。

  申请人质疑屋宇署拒绝就有关违规改建颁清拆令,做法违反署方一贯针对违例僭建物的政策,署方亦未有足够关注申请人的投诉。

  入禀状透露,申请人已四度就事件与屋宇署交涉,但署方均未能具体回应。申请人质疑屋宇署延误执法,损害公众利益,遂入禀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推翻屋宇署拒颁清拆令的决定,以及发还给屋宇署重新考虑是否对涉违规僭建执法;申请人又指,法庭亦可颁令要求屋宇署就两个停车位被违规僭建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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