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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炒八政棍捣乱内会案提堂

  中评社香港11月7日电/据文汇报报道,8名揽炒派政棍在5月8日立会内务委员会会议中,“勇武”上身围攻主席台及大肆捣乱,涉嫌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同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其中7人被控一项藐视罪,6人另被控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立法会人员罪。众被告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辩方申请毋须答辩,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予各被告,并等候特区终审法院就另一宗同类案件的判决。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辩方要求,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再讯,被告续准各以1,000港元保释候讯。

  7男1女被告,分别为现任立法会议员许智、尹兆坚、黄碧云、张超雄、胡志伟以及工党主席、立法会议员助理郭永健,以及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朱凯。陈报称现为网台主持,朱则报称是区议员助理。

  除胡志伟外,其余7人同被控一项藐视罪。控罪指,该7人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内,于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许智、朱凯、胡志伟及尹兆坚则各被控一项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陈志全被控两项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内,分别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即刘健伟、吕金荣、董汉民、韦家强、麦伟志及简广荣。郭永健则另被控一项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罪,涉及立法会人员简广荣。

押后待“长毛”抢文件案结果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昨日要求各被告答辩,但辩方指没有收到任何控方文件,不能向被告解释控罪,申请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再讯,以索取控方文件、给予法律意见,以及等候“长毛”梁国雄抢文件案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的聆讯结果,要求法庭批准押后至明年2月11日再讯。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各被告须提供1,000元保释金,居于报称地址,若更改地址须不少于24小时前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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