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凭两纸旧公文 胡琏故居归还金门县政府

热点搜索

凭两纸旧公文 胡琏故居归还金门县政府

胡琏将军故居之一。(中时新闻网/陈永富提供)

1957年5月25日金门防卫司令部驻台办事处发给金门县政府的函文。(金马联合服务中心提供)

1957年6月金门县政府函复金门防卫司令部驻台办事处,同意委由“福建省政府”驻台办事处全权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委托书的公文。(金马联合服务中心提供)

新店胡琏将军故居之一。(中时新闻网/卢根阵提供)

  中评社台北11月11日电/位于新北市新店区的胡琏将军故居和附属军官眷舍,市价逾新台币2亿1千万元合计20笔土地,早年为方便管理登记为“公有”,在“行政院”金马联合服务中心根据2纸1957年的旧公文,向“中央”据理力争下,“行政院”终于同意产权归还金门县政府,3年来的努力告一段落。

  胡琏(1907-1977),陆军一级上将,陕西省华县(今渭南市华州区)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属于蒋中正军事上之嫡系,也属于陈诚土木系。曾任“中华民国”驻“越南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陆军金门防卫司令部司令官、金门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省政府主席”。

  胡琏故居及将官眷舍土地4921平方公尺,目前每平方公尺公告现值约新台币4万3千多元,总价2亿1千多万元。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金马联合服务中心执行长翁明志表示,胡琏故居坐落于新北市新店区安康路一段195巷12号,胡家及另9家军舍住户主张拥有土地及房舍所有权,在诉讼多年后遭法院驳回确定。依判决结果原住户本应拆屋还地,但经由胡琏裔孙胡敏越不断奔走下,故居于去年4月10日被登录公告为新北市历史建筑,并辟建“胡琏故居纪念馆”对外开放参观。

  翁明志指出,“福建省政府”2016年的辖管不动产清理报告中说明:新店安康段土地20笔系金门防卫司令部于1954年7月向民间购买,做为司令官胡琏及其部属眷舍使用,1957年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为“福建省政府”,管理机关为“金门县政府”;1961年起与住户订约并收取租金,每坪象征性收取租金1元,但因县府嫌收租麻烦又交回省府管理,2007年受精省政策影响,省府未具法人地位,名下土地变更所有权人为“中华民国”,因此全部收归“国有”。

  后来,金门县政府主张这些土地是军管时期,驻军司令官兼“福建省政府主席”胡琏将军以师法美军消费合作社之模式,在1950年3月本于“自力更生”精神,创设粤华流通券及物资供应社,统筹民生军需各类物资,筹措军饷及地方建设财源所得,并利用运粮回航船只装载金门白土赴台求售,得款购地专作眷舍建造之用,故土地应属金门县政府所有。

  翁明志表示,陈年档案有关昔日土地交易资料均已散佚,费尽努力才找到1957年5月25日金门防卫司令部驻台办事处发给金门县政府的函文和当年6月金门县政府函复金门防卫司令部驻台办事处,同意委由“福建省政府”驻台办事处全权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委托书的公文,内容均足以证明土地是金门县政府于1954年购买。

  在曾任省府组长,目前为县府秘书长陈朝金多次赴“行政院”与“国有财产署”据理力争,详细说明全案来龙去脉并提具旧公文为证下,获得兼任金马联合服务中心主任的张景森政委的大力支持,“行政院”敲定同意将20笔土地归还县府,实现转型正义,也还给金门一个公道。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27334.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