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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答中评:人大常委会决定权威不容挑战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11月12日电(记者 沈而忱)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对中评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次决定法理逻辑清晰,与《基本法》和国安法一脉相承,为规范和处理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反对派总辞低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安全和特区整体利益的决心和能力。

  “从政者爱国,是基本的政治要求,亦是应该遵守的政治伦理。”傅健慈指出,选举主任当初取消四人的参选资格是有法可依,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次决定法理逻辑清晰,与《基本法》和国安法一脉相承,为规范和处理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亦有必要性、迫切性和恰当性,完全合宪、合法、合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傅健慈表示,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助于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主席净化立法会,可以让议员客观、务实地议政,有助于特区政府施政;同时,亦对香港市民的福祉及香港社会长治久安、繁荣稳定有积极意义。另外,人大常委会决定维护了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落实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传递了清淅信息,确保香港公职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

  反对派议员11日晚间宣布总辞。傅健慈认为,反对派议员恶意拉布、鼓吹“港独”,所作所为违反了立法会议员应有的态度和责任,总辞更是试图威胁中央及特区政府,低估了中央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安全和特区整体利益的决心和能力,相信中央和特区政府对此有应对策略,不会影响立法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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