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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看钓鱼台争议:日本极为难缠不容松懈大意

马英九看钓鱼台主权争议,认为日本极为难缠,不容松懈大意(中评社 倪鸿祥摄)

马英九出席保钓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参与当年保钓人士相聚研讨保钓运动。(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11月21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 “保钓运动发起50周年纪念研讨会”发表演讲,他指出,虽然,《台日渔业协议》解决部分钓鱼台列屿的争端,但从历史上来看,日本在领土争议上极为难缠,不容松懈大意,无论是主权或渔权问题,政府都要积极持续对日本交涉,不宜仅抗议而无交涉行动,以免被视为放弃主权。

  “第七届光复钓鱼台行动论坛”上午在师范大学举办“保钓运动发起50周年纪念研讨会”,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钓鱼台教育协会理事长陈美霞等人受邀致词,马英九在大学时期参与保钓,因此受邀以“钓鱼台风云五十年-从马同学到马“总统”的观察与感想”为题发表演讲,他后来也聆听与谈人的心得与看法。

  以是马英九演讲内容:

  50年前,1970年11月,我在台大法律系念三年级,因为参加美国国务院亚太学生领袖访美计划,而在1971年1月访问美国70天,在旧金山停留3周时,意外躬逢1月29日第一次美国六大城市保钓大游行。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钓鱼台”这三个字,但自此开启了我50年的保钓人生。

  海外的保钓浪潮迅速传回国内,1970年11月的中华杂志,刊出茅汉(王晓波)与王顺的“保卫钓鱼台”一文,点燃了国内保钓的第一支火炬。1971年3月底,台湾的保钓运动也爆发了。4月15日,台大、政大及师大侨生约600人,游行到台北北门附近的美国大使馆抗议。6月17日,台大学生举着“日本无理,美国荒谬”、“坚决保卫钓鱼台”的标语牌上街游行示威,到美、日大使馆抗议,我也去了美国大使馆。那时台大校门口四层楼的农经系馆,挂上“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不可以低头”的长白布条黑字标语。这是民国八年(1919年)“五四”运动北京学生的口号。“保钓”继承了“五四”爱国抗日的精神,再次掀起了学生运动的时代巨浪。

  1971年4月间,台大研究生协会邀请旅美国际法专家、哈佛国际法博士丘宏达教授,演讲钓鱼台问题,丘教授从钓鱼台地理、地质、历史讲起,再以国际法分析“我国”与日本论据的强弱,立论客观精辟,令人折服。记得当时他说:“你们学生为保卫钓鱼台上街游行示威,当然是爱国的表现,但是钓鱼台问题复杂,爱国不能只喊口号,也要读书、研究问题,才能确保国家权益”。这一番话,影响我一生。

  3年后我赴美留学,先在纽约大学拿到国际法硕士,再到哈佛大学取得国际法博士,我1980年的博士论文《Trouble Over Oliy Waters:Legal Problems of Seabed Boundaries and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East China Sea》“怒海油争:东海海床疆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尝试为钓鱼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就反映了我参加保钓运动的初衷。

  钓鱼台列屿是“我国”的固有领土,在历史上,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使用钓鱼台列屿,可以追溯到隋朝(西元581-618年)。隋书将钓鱼屿记载为“高华屿”;中国拥有钓鱼台列屿,则最迟当在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朝政府派遣杨载出使中国的藩属琉球国。六百年来,明清两朝赴琉球国多位册封使所写的《使琉球录》,均记载钓鱼台列屿在中国国界内,比日本到1900年才有“尖阁诸岛”的名称与记载,早了五百年。

  日本于明治维新后国力增强,1879年并吞琉球王国并开始觊觎钓鱼台列屿。1885年,在明知钓鱼台乃中国领土、并非“无主地”的情况下,日本内务省与外务省讨论在钓鱼台设立国标,可说是日本人意图窃占钓鱼台列屿之始。但当时日本自认实力不足,清廷又有警觉,乃决定“俟诸他日为宜”。

  1894年7月甲午战争爆发,到11月,中方海、陆军皆已战败。等了九年,日本认为时机已到,乃展开实质窃占行动。日本内阁于1895年1月21日秘密决议兼并钓鱼台,批准冲绳县在钓鱼台设立国标。但日本窃占后,并没有依照正常程序,透过次年(1896年) 为划定冲绳县范围的日本天皇《敕令第十三号》对外发布此事。直到1969年、也就是74年之后,冲绳县石垣市政府才在钓鱼台设国标,因此外界对于日本所谓的“先占”钓鱼台毫无所悉。虽然日本声称,兼并钓鱼台是依据国际法上“无主地”的“先占occupation),但这说法完全不能成立,因为日本早在1895年以前就知到钓鱼台为中国领土,其秘密兼并的窃占行为,只是内部机关间的意思表示,在国际法上“自始无效”,并没有对外效力,既不能拘束当时的清廷,更不能拘束现在的“中华民国”。

  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钓鱼台列屿为台湾附属岛屿,自然一起割让,划入冲绳县,至1900年更名为“尖阁诸岛”。1941年12月9日,珍珠港事变隔天,“我国”对日宣战并废止《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中日条约、协定。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袖所公布的《开罗宣言》明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将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26日,同盟国所发布的《波茨坦公告》第8条也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同年9月2日,日本签署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的《日本降书》,当中第一段与第六段明白宣示接受《波茨坦公告》。这三项历史文件相互连结,均收入美、日政府“外交部”门出版的条约汇编,《日本降书》更收入联合国出版的《联合国条约集》,证明三项文件均具有国际法效力,与条约无异。

  1952年4月28日,“中华民国”与日本根据1951年《旧金山和约》第26条规定,在台北另行签订《中日和约》,当中第2条明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主权,第4条并规定,“中日之间在1941年12月9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于无效”。1895年签订的《马关条约》,因此废止。根据以上各项国际条约或协定,钓鱼台列屿自应恢复原属“中华民国”领土的地位。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钓鱼台列屿本应回归“中华民国”的怀抱,但当时随琉球交由美国托管。然而,1968年该海域发现可能蕴藏石油后,日本政府便企图利用美国“归还”冲绳的机会,取得钓鱼台列屿的主权;而美国“归还”的理由,居然是承认日本对琉球具有国际法上闻所未闻的所谓“剩余主权”。此举引起海峡两岸政府及海内外华人的强烈抗议,为70年代声势浩大的保钓运动揭开序幕。那场保钓运动虽未争回钓鱼台主权,但唤起了海内外中华学子及两岸人民捍卫领土主权的民族意识,更促使国际社会了解钓鱼台列屿主权归属的基本事实及法理依据,并引起美国政府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其原先支持日本的立场,改称只将钓鱼台列屿“行政权”交给日本,对主权问题改采中立立场,不偏向争议的任何一方。

  回顾50年来多场规模不一的保钓运动,从未停歇。2012年反对日本政府将钓鱼台“国有化”而再次掀起的保钓浪潮,是近年钓鱼台列屿争议的重大转折。继“我国”于1999年公告钓鱼台列屿领海基线后,中国大陆于2012年9月10日公告钓鱼台列屿的领海基线,以反制日方的国有化行动,14日首次出动海监船(2013年改舷号为海警船) 在钓鱼岛海域维权巡航,并自此巡航常态化,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舰形成对峙,阻断了日本企图长期平稳有效控制钓鱼台的可能性。台湾方面,在野田佳彦“内阁”宣布即将购岛施行国有化,引发东亚局势高度紧张之际,2012年8月5日(1952年《中日和约》生效60周年),本人以“总统”身分就钓鱼台列屿争议提出“东海和平倡议”,主张“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十六字原则,同年9月7日更亲赴离钓鱼台列屿最近的彭佳屿公布“东海和平倡议”的路径图,主张采取两阶段协商的方式,处理钓鱼台主权争议。本人并多次强调,“中华民国”政府坚持钓鱼台主权,“一寸都不让”。

  2012年9月25日,宜兰县苏澳渔会的58艘渔船搭载292位渔民,前往在钓鱼台海域进行“争生存,护渔权”示威抗议,反对日本的国有化行动,政府也全力支持这项爱国活动,民间人士并热心捐赠渔船燃油料费。在“海巡署”出动12艘舰艇护卫下,“我国”渔船突破34艘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艇的围堵,挺近距钓鱼台2.1海里处。“海巡署”舰艇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艇对峙、相互喊话并互喷水炮的画面,在第二天国际媒体大幅报道下,传遍全球,也成为后续“我方”与日本签订《台日渔业协议》的重要催生剂。

  台湾渔民的保钓行动后,政府利用这个机会与日本政府谈判渔权问题,日本基于防止两岸联手保钓等战略及经济利益的考虑而同意。2013年4月10日由亚东关系协会与日本交流协会签订的《台日渔业协议》,成功解决了台湾与日本在钓鱼台海域争执40余年的渔权争议,并设立常设性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处理后续相关问题,使台日间渔业纠纷大幅减少,“我国”渔民渔获量大为增加。至于主权问题,协议第四条订有“维权条款”(without prejudice clause),双方有关海域主权问题的立场,均不受协议的影响,达到“主权不让步,渔权大进步”的目标,真正造福“我国”渔民。钓鱼台海域盛产的六种优良鱼种,鲣鱼、鲭鱼、鬼头刀、马头鱼、黄鳍鲔、黑鲔鱼,“我国”渔民皆可自由捕捞,日本不得干涉。渔民相满意,美国、纽澳、东协、甚至欧盟都曾来电祝贺。

  讲到这,大家一定会问,《台日渔业协议》解决了渔权问题,但是主权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确很棘手,尤其钓鱼台主权牵涉东海油气资源,具高度经济与战略价值,各方都难以退让,不是一时一刻能够解决。我认为,“我方”可依循“东海和平倡议”的原则,在台日渔业协议的谈判基础之上,积极、持续对日本交涉资源与主权问题,即使万分困难,仍须必须全力以赴,尤其不可自失立场,在主权问题上不能有丝毫让步。我们看到目前蔡政府的作法,就让人十分忧心。

  蔡英文政府上任以来,对日本卑躬屈膝,态度软弱,台湾渔民迭有抱怨及反映。例如,今年(2020年)4月24日,“我国”籍渔船“宏吉财号”和“信福晟号”分别于花莲及台东外海台湾专属经济海域范围内作业,却遭遇日本公务船驱赶;今年9月27日,“我国”籍渔船“新凌波236号”在钓鱼台12海里外,遭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艇碰撞,船体受损。在对日谈判上,蔡政府不仅无法解决花东外海与日本八重山群岛以南,台日专属经济海域重迭部分的渔权争议,对于日方无视“中华民国”的钓鱼台列屿主权,强行在钓鱼台领海内取缔我渔船,更一筹莫展,不敢大声抗议。

  今年6月22日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更名案,将尖阁诸岛的行政区名由“登野城”改为“登野城尖阁”。也看不到蔡政府拿出应有的态度,只靠地方政府宜兰县将钓鱼台正名为“头城钓鱼台”反制。县府将正名案送“内政部”,“内政部”仅低调表示更名是地方权限,也不敢声援;“外交部”虽有表达抗议,却不见实质对日交涉。蔡英文6月21日参加“与高中生面对面论坛”时,刚好有学生问到此项议题,学生说,“钓鱼台是“我国”的领地,却被无故改名,表示日本根本不重视钓鱼我们的领地”、“我国”领土太平岛被判定为“礁”,但比太平岛小的日本的“冲之鸟”岛(不到10平方公尺),却能被判定为“岛”,太平岛从“岛”变成“礁”会让“我国”经济海域大幅缩小,不仅减少“我国”渔业产量,也使“我国”领土受到严重侵害、主权受到压缩”。学生问蔡英文,面对国家主权遭到侵犯,“该如何宣示主权?”这本来是在石垣市议会通过的更名案前,国家“元首”宣示领土主权的好时机,也是对学生们很好的机会教育,但蔡英文既没有说明为什么钓鱼台属“中华民国”所有,也未批判日本侵犯“我国”领土主权的行径,更没有告诉大家政府维护主权与渔权的具体作法,只说一些要向世界“展现国民集体意志”的空话。以上种种,实在难以不令人质疑蔡政府顾主权、护渔权的决心,更让人忧心“主权不让步”会变成“主权让大步”。

  虽然,《台日渔业协议》解决部分钓鱼台列屿的争端,但从历史上来看,日本在领土争议上极为难缠,不容我们松懈大意,无论是主权或渔权问题,政府都要积极持续对日本交涉,不宜仅抗议而无交涉行动,以免被视为放弃主权。至于民间方面,则可作为政府后盾,维持长期、坚定、理性、并有组织的抗争。尤其蔡政府大幅修改课纲,让教科书失去“中华民国”的视角,对钓鱼台问题,课本仅以台湾、中国与日本存有主权争议,两三句话交代,此时民间的角色就显得更为重要。像是刘源俊教授持续办理钓鱼台学术研讨会,林孝信先生生前创办的钓鱼教育协会,陈美霞理事长在既有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办理研习营、展览及发起抗议活动,还有在座所有关心钓鱼台议题的朋友,都是保钓不可或缺的力量,因为有你们永不放弃的精神,才使得保钓得以薪火相传、后继有人,让下一代台湾人有机会能够熟悉钓鱼台列屿的历史,与保钓运动的意义,这也是我编写大家手上这本钓鱼台小册子目的,希望发挥教育及传承的功效。非常谢谢各位长期以来的努力与今天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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