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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勤审黑暴屡惹争议 上诉庭批“错到不能再错”

  中评社香港11月2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被外界批评是“黄法官”,更在以往审理修例风波相关黑暴案时,多次批评警员证人夸大供词、不可信,并裁定案中被告袭警或阻差办公等罪名不成立的裁判官林子勤。早前就一名男子涉参与去年6月12日金终非法集结案,仅轻判监禁两星期,又驳回律政司的刑期复核申请。法官认为原审裁判官林子勤将被告与较暴力示威者的情况分开考虑,是“错到无可再错”,遂改判被告监禁7个月,稍后将再以书面判词解释理由。

  根据资料显示,林子勤处理的多宗修例风波案件引起争议,包括审理四名男子涉于元旦日在旺角袭击一名便衣男警时,认为在场警员证人供词与片段不符;另一警员虽能辨认其中一名被告,但林子勤认为他只观察了一、两秒,而不予接纳,最终裁定其中两名被告脱罪。还有一宗女文员涉在葵涌警署外用镭射笔照射警车上警员双眼的案件。林子勤审理时称镭射笔属“常见文具”,加上当时现场并无示威为由,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另外,曾因旺暴案台湾新闻被判囚46个月的“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去年七月要求玛嘉烈医院发出绝食证明遭拒后,挥手袭击女保安,并拒绝向到场警员出示身份证。林子勤认为,精神医生诊断被告智商只有50至70,记忆力比常人低又认为对于智障者而言并非唯一合理推论,有可能只是“小朋友发脾气”,裁定她普通袭击、阻差办公皆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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