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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施正屏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例行记者会。(中评社 李娜摄)

  中评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 李娜)11月25日上午,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11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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