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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引入反避税条款更利于推进税负公平


  中评社北京6月22日电/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反避税条款等六项。

  中国网发表财经评论人莫开伟文章表示,很明显,此次个税改革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首次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消除个人负担与支付差异,更好地照顾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实际情况,“疏”出精准化的公平个税机制这一亮点之外,最大的特色在于引入反避税条款,这是个税改革从未有过的事情。

  这实质上等于告诉民众,个税改革不仅着眼于疏,消除个税运行机制中不规范及减税梗阻部分、有效疏通个税改革渠道,使个税改革更加向着有利于广大普通民众公平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方向转化,将个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功能发挥至极致。而且个税改革还在于有效遏制纳税行为人的不合理、不规范的避税甚至是违法逃税现象发生,通过反避税条款规范个体纳税人行为,将个税中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推动个税整体负担的更加公平。显然,当前的个税改革具有“疏”和“堵”双重目标,这对未来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指出,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中国的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在于企业,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也主要针对企业法人进行设计。实际上,个人所得税的非法避税与税收流失也已相当严重,个人和法人经商者通过不合理的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的税收利益,严重影响到治税环境与社会公平。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目的是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反避税规定,将相关个人避税行为也纳入反避税体系,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与处罚的权力,无疑对于堵塞税收漏洞有重要意义。

  由此,对当前个税改革引入反避税条款,全体民众应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充分意识到反避税条款与提高个税起征点两者之间没有矛盾,更不是必选其一的对立关系,两者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孪生兄弟”,不能只赞成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反对引入反避税条款:因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及其他扣除,是为了实实在在地降低广大普通民众的个税负担,最大限度地推进个税税赋的公平;而引入反避税条款也是对促进个税更加公平提供有效保护和夯实基石,通过反避税条款将一些“神通广大”的个体纳税者的不当避税行为全部遏制住,确保国家能将收到的个税全部征缴到位,极大地增强国家财力,这实际上可为未来提高个税起征点提供更大的空间。

  同时,为正确落实个税反避税条款,让其充分发挥作用,一定要科学划定个税的不合理、不规范避税行为,对其定性进行准确界定,防止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混乱现象发生。而且应对个税反避税行为的实施有足够的心里准备,因为相对于企业法人,对自然人的避税认定与处罚会面临更加复杂性的局面。自然人的财富更加容易隐匿与转移,要实现与企业纳税人同等力度的反避税功能,从信息技术、人才储备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足,如何增强执法的刚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加大对自然人逃税等各种税收流失行为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更需要多部门甚至跨区域、跨国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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