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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会商会审促信访件办理提质增效

  中评社北京12月8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报道,“针对贺村镇纪委上报的检举控告件调查报告和初核结果,大家认为调查报告中有没有表述不当的?哪里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

  “调查报告纪言纪语使用不规范,逻辑不够严密。”“对镇村干部等相关人员责任定性不清,应进一步确定村干部领取奖金系重复领取还是滥发补贴。”

  会审团辛辣点评,应审者红脸出汗,这是近期由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检举控告件办理联合会审上的一幕场景。会上,三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逐一汇报检举控告件办理情况,会审团进行提问挑刺,提出意见点子。

  “目前,基层检举控告件办理还存在查不深、查不透等问题,若不能让举报人信服,容易产生重复访、越级访,引发基层不和谐因素。”江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江山市纪委监委探索在检举控告件办理化解中引入联合会审机制。联合会审将经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后,调查结论失实、查无实据或拟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等检举控告件纳入范围,由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审理室等科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组成会审团,开展剖析点评,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恰当等调查关键要素,一旦发现检举控告问题处置中存在调查不清楚、定性不准确、格式不规范等情形,一律退回补充调查,避免一查了之、一结了之,确保查深查透。

  “联合会审压实检举控告问题处置责任,犹如戴上了紧箍,调处稍有马虎就要被‘敲打’,倒逼我们不得怠慢。”峡口镇纪委书记周勋建感慨道,“提升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把群众反映的事情查细查实查清,就是对自己的岗位负责,对被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负责,对群众负责。”

  在联合会审的基础上,江山市对会审后的检举控告件开展分级层审,要求信件报结前须经联系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审理室三室联审后,报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及市纪委书记审签,以高压保障检举控告件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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