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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订食安条例拒莱猪 苏贞昌:不能乱了套

苏贞昌接受质询。(中评社 雷明正摄)

蓝委林思铭。(中评社 雷明正摄)

“立法院”议场。(中评社 雷明正摄)

  中评社台北12月8日电(记者 雷明正)针对莱猪进口,台湾各县市政府订定自治条例。“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在“立法院”接受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林思铭质询时表示,“行政院会”依据法律,食安的主管机关是“中央”,“中央”要统一,不能乱了套。

  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猪肉明年1月1日即将进口台湾,各地方县市政府都订定了自治条例以零检出反制。

  国民党“立法委员”林思铭8日在质询时问“行政院长”苏贞昌,这个地方自治条例,订在那边。今天讨论岛内的相关行政命令,地方政府订自治条例,都规定零检出,检出就罚钱。那现在“中央”要进口莱猪,这意义在哪里?地方政府都禁卖了。

  苏贞昌表示,食品安全的管理是要一致,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以 民众安全为第一。安全以国际标准,各地方政府要订出来,也有层次,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中央政府”。

  接着苏贞昌指出,各地县市政府的自治条例不一,有的规范猪肉,有的牛猪都规范,“这要全国一致,各地方也要一致”。

  林思铭接着追问,如果有所抵触,要怎么处理?地方自治条例要零检出,要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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