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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同意延长羁押苏震清、廖国栋

游锡堃14日召开朝野协商。(截自“立法院”直播画面)

  中评社台北12月14日电(记者 郑羿菲)“立法院长”游锡堃14日召开朝野协商民进党苏震清、中国国民党廖国栋两名“立委”涉贪案是否继续羁押,经过14分钟的协商后,游锡堃宣布,各党团一致同意延长羁押委员,待明天院会处理。

  前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涉嫌透过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等,行贿“立委”苏震清等人,利用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台北地检署9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立委”涉贪案移审庭,9月22日认定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有羁押禁见必要,函请“立法院”许可。“立法院”当天经过朝野协商,并予以许可羁押,陈超明则在12月4日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苏震清、廖国栋2名现任“立委”仍在羁押中,但由于羁押期限将届,“司法院”日前发函“立法院”要求续押。

  时代力量主席邱显智14日在朝野协商中表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法官在羁押庭讯问后认为,仍具备刑事诉讼法羁押原因,包括勾串共犯、灭证、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原因本质上透过法院羁押庭做的决定,这部分我们认为要尊重羁押法治下的个案法官判断。

  随后,游锡堃便宣布结论,各党团同意“司法院”12月8日函转台北地方法院函,请本院许可延长羁押委员一案,列入院会报告事项,由院会处理。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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