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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民间交流应创新深化

民间交流是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和心灵契合的主要途径

  中评社香港12月19日电/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暨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许贝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新形势下两岸互动的困境与民间交流作用刍议》。作者认为,民间交流是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和心灵契合的主要途径,既要坚决反对人为限缩两岸交流合作,也不能带有急功近利的心态为了交流而交流,而应秉持细水长流、循序渐进的策略加以推进。基于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两岸民间交流模式,培育两岸关系发展的新机遇,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力量的作用,鼓励两岸民间共同机构的设立,针对共同的问题、议题开展民间合作与协同,于微观处培养和扩大共同利益的基础,促进两岸民间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文章内容如下:

  近年来,台海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两岸关系紧张动荡,彼此互动日渐趋于负向性。在此背景下,两岸民间交流深受影响,新冠疫情在全球的大流行,不仅进一步阻碍了民间交流的开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两岸民众间的对抗性。为此,在两岸互动的新形势之下,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如何继续有效开展和推进两岸民间交流,使之在两岸民众间发挥“释疑增信”作用,其意义也不言而喻。

  一、新形势下两岸互动的现状及其特征

  民进党当局自2016年执政以来,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不仅在大陆政策上停滞、倒退,以至于两岸政治互信丧失,而且更藉助中美战略竞争加剧和2020年大选之机,一方面形塑台湾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积极修法限制两岸交流互动。在政治上,积极寻求“两岸‘主权分裂’与对立”,形成“两国论”包装下的“一边一国”;在经济上,意图推动台湾企业脱离中国大陆市场和产业链,积极谋取“新南向”;在文化和意识形态上,不断强化“台湾认知主体化和‘国家’化”和意识形态的“民主化与自由化”,突显两岸价值观念认知上差异的根本性;在国际上,积极呼应美国对华遏制,企图藉助国际反华势力对抗大陆,甚至呼吁形成反华国际联盟。在这种情势下,两岸的互动呈现出如下几个特征。
  (一)台当局“渐进式台独”致使两岸互动交流边缘化。

  蔡英文自2016年赢得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以来,对于“九二共识”采取模糊化策略,希望在不明确表态的前提下,某种程度上延续2008年以来的两岸互动局面。因此,其在2016年就职演说中刻意模糊了“九二共识”,这虽然为其缓和“深绿”压力有所助益,但也意味着为后续调整两岸政策,甚至摒弃两岸发展互动的政治基础创造了条件。此后,民进党当局在岛内积极推进“去蒋”、“去孔”和“去孙”,建构“去中国化”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多次推动历史教科书的修改,强调文化观念上的“台湾意识”,而削弱对于中华民族主体性的认知。①对于日趋“绿化”的岛内舆论环境和“台独”倾向情绪,则采取纵容、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这种做法导致台湾民众的台湾主体意识大为升高,两岸民众认同感下降,客观上淡化了两岸民间交流互动的意愿。另一方面,民进党当局充分利用“全面执政”的优势,以“维护台湾安全”、“防止大陆渗透”为由,通过“‘国安’五法”和“反渗透法”等法案,并建构新的行政机制和规定来“规范”两岸交流行为,实质性限缩两岸民间交流。2017年,台当局陆委会禁止大陆“省级台办”、“曾发表对台不友善言论的智库学者”,并且慎重审核党政军三类人士入岛交流。②同时在国际社会上大肆诋毁大陆,推卸责任,不断以言语挑衅,严重冲击两岸政治互信与互动交流,从而使两岸关系陷入僵局③。2019年以来,更是在“大选”中藉操作两岸对立甚至“亡国感”巩固和强化台湾民众的自我认同,极大地扩大了对抗的张力,致使两岸民间交流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二)社会认知的政治泛化成为两岸民众交流的主要障碍。

  社会认知的政治泛化是“政治社会化”的一种表现。所谓“政治社会化”就是社会成员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所形成的政治心理,政治心理一旦形成就很难动摇。不过当全社会针对特定关系形成了泛化的政治观念时,往往就会引发行为主体之间的对抗。在两岸关系中,两方民众如果在看待对方时均从政治视角加以认知,则势必造成深刻的对立和不容易妥协的困境,也就成为交流的障碍。民进党两次执政接力打破台海现状,特别是不承认“九二共识”作为两岸政治互信的基础,事实上导致两岸无法建立政治互信④,这就使得两岸民众在相互看待对方时,往往易于从政治视角加以认知和解读,并出现各自向自我认同方向集中的景象,从而既造成台湾社会内部对于“国家认同”的撕裂,对自身身份认同和“一个中国”的认知愈发模糊,又使得两岸关于“统”、“独”的认同差异成为引发民众观念矛盾甚至冲突的主要方面,加之两岸在政治制度、社会观念、生活习惯、视角立场上的差异,都或多或少地加深了民众政治认知的差异,以至于民间的互动交流越来越难以有效进行。⑤
  (三)民间交流日益成为两岸互动的突破口。

  从过去三十余年的民间交流发展历程来看,民间交流是两岸关系中最活跃的部分,投资经商、求学就业、人文交流、学术交往、同业互动、团聚婚姻、人道探亲、旅游观光等,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的主要形态,其中所建立起来的利益关系密不可分,情感联系更是难以割舍。在长期的合作交流中,两岸民众已经形成了合作共处的基本框架,甚至在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也在缩小,这是两岸民间互动交流持续的强劲推动力。需要看到的是,台湾民众对于两岸民间交流的态度尽管受到行政当局立场的深刻影响,但并不完全取决于行政当局的立场,更多的是基于自己的诉求,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诉求。⑥而中国大陆在这方面所采取的立场是长期一贯的,即鼓励和支持两岸民间交流。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两岸民间交流的发展主要是受台湾当局相关立场和政策的影响,以至于两岸民间交流的速度和深度在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目前看来,尽管民进党当局大陆政策的“脱钩”意味浓厚,两岸互动受到负面影响,政治基础与环境氛围的恶化,但民间交流的部分总体上仍呈现出正向发展的趋势。

  不过仍需注意到,当前民进党当局推行“去中国化”和“渐进式台独”政策,两岸互动交流呈现总体交流规模和层次均加速下滑的态势,交流的社会效应进一步递减,但是,两岸政治互动中断的背景下,更突显出深化两岸民间交流的必要性,甚至这有可能成为两岸互动交流的主要突破口。当前台湾民众对于蔡英文阻挠两岸互动交流的政策已经颇有微词,2019年“中华民意研究协会”发布的民调显示,岛内有高达64%的民众对蔡英文当局执政以来的两岸关系不满意,更有45.9%的民众认为,即使台当局反对,各县市政府也应两岸交流,并可提出和台当局不同的两岸关系主张。⑦

  二、两岸互动与民间交流面临的困境

  民间交流虽然是两岸互动中十分重要的方面,但深受政治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在其中的局限性显而易见。当前,两岸互动在政治领域中的负向性不断扩大,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间交流的开展,另一方面也使得民间交流在推动两岸互动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进一步突显,甚至有可能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一)两岸互动形态转变制约民间交流作用的发挥。
  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两岸互动呈现出官方与民间共同推进的局面。但随着民进党当局大陆政策的调整,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导致两岸互动所依赖的政治共识和互信基础难以为继,以致两岸官方联系互动中断,“二轨”交流停止,两岸互动形态由“官民并重”的“双轨形态”开始向以民间交流为主的“单轨态势”转变。然而,囿于两岸关系及互动本身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政治领域本身既是互动的主要方面,呈现为官方性,居于主体地位,又影响和制约着其他领域的交流互动,左右着民间交流及其作用的发挥,可以说,其他领域的民间交流不但居于辅助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要服从和服务于两岸政治关系的实际情况。因此在这种转变之下,作为当前两岸互动主要领域和方面的民间交流,其本身不仅深受影响,而且所能发挥稳定两岸关系、促进彼此瞭解、增进民众融合的功效也日渐式微。最为典型的就是研究台湾问题的学界交流,本应在两岸互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和发挥独特的功效,而实际情况却是越来越难有作为。不但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导致两岸学者的互访交流日渐减少,而且部分两岸学者赴对岸开展学术调研的主观意愿也有所降低。今年的疫情更加速恶化了这种态势的变化,两岸民间交流的客观条件深受限制,不仅难以通过民间互动和交流来缓解两岸政治僵局中的互不信任感,反而由于疫情因素加剧了两岸民众间的对立情绪,使得本已对立的两岸政治矛盾进一步加深。

  (二)台当局修法和出台政策紧缩台人赴陆开展交流活动。

  民进党当局执政以来,采行谋求与大陆“脱钩”的政策,为此,限缩两岸交流的意图十分明显。一方面强化台湾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培养民众的“台湾国家和民族意识”,塑造“台湾国际身份”,藉此引导台湾民众否定对于中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另一方面,通过立法、修法和出台政策及行政规范,提高台人赴陆交流的“门槛”,加大其中的风险预估和难度,迫使其降低互动与交流意愿,藉此达成限缩两岸民间交流的目的。

  特别是在2019年,民进党当局极力推动包括“刑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以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内的“‘国安’五法”的修订,还专门订立“反渗透法”,这不仅反映出其希望限制紧缩两岸各方面交流、交往与互动的意图,尤其是防范两岸各界持续推进的民主协商,而且用威胁两岸民间互动和交流的方式直接对于岛内的在野势力和民间力量设限,增大其与大陆互动的难度。例如,增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之3等10项内容,提高两岸政治谈判结果在台接受的门槛,全方位封锁限制两岸政治协商空间;修订第9条及第91条,增订第9条之3,对退役将领、公务人员尤其是军情人员赴陆设置严苛限制,管控离退职公务人员赴陆交流;修订第93条之1,藉加大对“违规”陆资入岛处罚力度之名,行限制两岸经济互动之实;修订“刑法”第113条和115条之1及“外患罪”一章,特别是对后者做实质性修订,涉及第103条到115条,首度将涉及“外患罪”的范畴界定为“适用地域或对象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修订“‘国家’机密保护法”第26条、第32条至34条,延长涉密人员脱密期和泄密惩罚力度,形成恐吓和寒蝉效应;修订“‘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第5条之1,增订第2条之2、第5条之2,加重对所谓“共谍”的处罚力度。⑧
  不仅修法、立法,而且台当局陆委会等行政单位也以政策和机制的形式来限缩两岸各类交流。台当局教育部门就曾声称,将联合陆委会研议各级学校赴陆交流的相关通报机制,加强对学者赴陆交流的限制。⑨与之类似,陆委会今年对于赴陆参加交流活动在野力量也多有“警告”。9月赴陆参加海峡论坛的新党主席吴成典在会上再次提出,新党响应“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号召,并提出新党版方案构想。在他尚未返台时,便遭到陆委会查办的警告。⑩而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即将参加海峡青年论坛,陆委会亦有恐吓之语,“若违法将依法处理”。⑪

  (三)经济和贸易关系较难改变当前两岸交流互动困境。

  经贸互动向来是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领域,在以往曾经在稳固两岸关系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两岸经贸关系深化势头并没有因为疫情的影响而有所减缓,甚至2020年前9个月两岸贸易额已突破1853.8亿美元⑫,预估今年贸易额仍有可能继续突破2200亿美元规模⑬。不仅两岸贸易额自2009年以来持续增长,而且以“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为主要内容的两岸经贸机制安排也在稳定两岸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海协会会长张志军曾表示,自ECFA生效以来到2019年9月底,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大陆对台累计减免关税约388.8亿元人民币。早期收获产品清单给台湾中小企业及农渔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从2010年到2019年,早收清单中台湾对大陆出口农产品的增长超过了2倍,大陆已成为台湾农产品外销第一大市场。⑭两岸贸易的维系和发展无疑有助于稳定当前的两岸关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也对冲了民进党当局“脱钩”策略的影响。可以看到,即便是民进党当局希望改变2008年以来所形成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时,仍唯恐ECFA因此而在今年9月被终结⑮,而台湾社会各界也普遍不乐见ECFA被终止⑯。

  ECFA作为一个协议框架,是大陆惠台政策的一部分,其作用主要在于增进两岸互信,而不完全是大陆单方面对台经济让利,不仅在政治上能够发挥巩固两岸关系稳定的助力作用,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争取了台湾社会的民心。不过需要认识到,不论是两岸贸易额的增加,还是ECFA之类的经贸协议,都是两岸经济互动规律的结果,即便其具有间接的政治影响,但其作用毕竟有限,或者说至多有助于维系和巩固两岸互动态势,而难以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甚至可以看到,即便是两岸经济贸易互动,也很难影响岛内政局走向朝着有利于和平发展和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也难以推动统派力量在台湾政治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也就说明,两岸经贸互动对于两岸关系的影响具有局限性,是无力改变当前的两岸互动困境局面的,而刻意去终止这种关系,则有可能加剧两岸“脱钩”的可能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民进党当局就能操控两岸经贸关系,对大陆形成制约,既无法也不愿刻意断绝与大陆之间的经贸互动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做到完全“脱钩”。近来,民进党当局一些行政单位大力限制大陆电子产品和网络服务企业在台的运营,不论是限制华为手机和小米产品在台销售,还是下架“爱奇艺台湾站”和“淘宝台湾”,这种行为对大陆企业的运营均难以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反而损害了台籍员工的就业利益和淘宝店主的实际利益,以及台湾电视剧市场的发展。
  这种做法恐怕反映出民进党当局较为矛盾的心态,既要促使两岸交流互动朝疏离化方向发展,又不愿因此丧失在与大陆互动中的实际获利。可以认为,民进党当局自2016年以来就在推动“新南向”政策,近年来又积极参与美国主导的全球涉华产业链、供应链调整,都反映出其希望脱离与大陆经济联系的深层次意图,只是无奈于两岸经贸互动规律的作用以及对于现实利益的追求,不得已而维持经济互动局面,但也在极力弱化两岸经济联系对于维系两岸互动的作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两岸经济联系虽然得以延续,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联系在政治互动中断的背景下能发挥稳定两岸关系的作用,其不过是既有经济互动成果的延续,表现出大陆政府不愿进一步恶化两岸关系的意图,仍希望藉此争取台湾民意和防止台向美靠拢。因此,“政冷经热”局面恐将在未来一段时期成为两岸互动的表现形态,而经贸关系大致能延续两岸互动,但若要改变当前政治互动的困境局面则作用有限。

  (四)民间互动网络化推动“螺旋敌意”上升。

  两岸民间交往向来是全面、深刻瞭解台湾社会普通民众所思所想的主要途径,并在两岸互动中不时发挥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两岸政治关系中断的背景下,战略误判风险日益升高,更需要通过两岸民间交往发挥这种特殊的作用,不断拓展两岸民间交流的形式、广度和深度,避免误判或互不信任的加深。

  不过今年发生的新冠疫情,客观上进一步限缩了两岸民间交流,直接互动规模不升反降,甚至迅速萎缩。这一方面导致以往所形成的两岸民间交流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新的直接互动与沟通的方式和渠道难以建构;另一方面,两岸互动并未完全断绝,互联网和移动网络成为主要的平台,网络舆论逐渐成为影响民间交流特别是观念互动的主要因素,很多观点互动通过互联网公共平台展现出来。然而,两岸民众对于对方的好感度并未因此而优化,反而由于缺乏足够的语境支撑,以及网络上观点展示的随意性,而导致两岸民众间的对立更趋于严峻。这种情况的出现,既加剧了两岸民间的对立情绪,扩大两岸互动中的矛盾与误解,又使得两岸民意互动难觅缓冲空间,更难以发挥政治矛盾“缓冲阀”的作用,以至于两岸民意围绕着统一与“反统一”形成了直接的对抗,“敌意螺旋”快速上升。其结果,不但不利于两岸民众心灵契合目的的达成,甚至会提升台当局对抗和脱离大陆政策在岛内的合法性。可以说,网络民意的矛盾性互动所形成的负面效应已经显现,两岸政治关系缓和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总体上,两岸围绕着统一和“反统一”的矛盾,已经在民意、政党、路线、政策、军事等多个方面形成对抗态势,这在客观上也限缩了两岸民间交流本应在当下发挥作用的可能,增大了两岸融合发展的现实障碍和困境。
  三、推动新形势下两岸互动与民间交流的策略与路径创新

  当前,台海形势正处于变局之中,我们仍希望能继续维护2008年以来形成的基于“九二共识”为核心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现状,但是当前的新形势客观上意味着基于和平发展而形成的两岸互动和民间交流模式、方法和形式,有必要做出较大的调整,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行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力求继续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第一,辩证地认知和看待民间交流在两岸互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严格意义上,两岸互动的概念范畴并不局限于政治、经济、军事和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矛盾冲突乃至战争都是互动形态,只不过在由和平发展向和平统一过渡的策略路径中,互动与交流的释义日渐呈现出积极、正向的意涵,并有了更为明确的目的指向。不过需要注意到,这种正向性互动、交流只是两岸互动形态中的一种模式,而并非全部或唯一模式。这类交流、互动当然有其积极意义和作用,但其功效施展多是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势下形成和发挥作用的⑰,这种逻辑关系表明民间交流在两岸互动的作用有积极面,但也具有相对性。

  与之相对应的,负向性互动在两岸关系中仍是存在的,这种情况虽然与我们追求和平发展、和平统一的主观意愿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但在两岸互动历史之中也非一无是处。例如1958年的金门炮战,仍让两岸以战争互动方式宣示了对于“一个中国”的坚持,这种行为虽然是负向性的,但在当时冷战的历史背景之下仍有其积极意义。因此客观上,民间交流作为正向性的互动模式,其在两岸关系互动中仅仅只是一种式样,而对其作用的认知和评估不宜夸大,更需与负向性互动形态结合起来,加以辩证看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两岸互动向正向性方向发展,是需要正反两方面模式共同作用的,而不能仅仅只单方面强调民间交流的作用重要性,甚至为了互动而交流,而忽视了互动所反映的内在矛盾的统一性和冲突性。

  另一方面,民间交流既是两岸互动的主要领域和形态,又是促进两岸民众和社会进一步走向融合与契合的渠道与途径,还是官方交流的必要助力和补充,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其对于维系两岸关系稳定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然而,民间交流在促进两岸互动中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而是需要与官方交流、政治共同作用,相互配合和促进,才能相得益彰⑱。因此不难发现,当两岸互动的政治基础弱化,官方交流逐渐消失时,民间交流不仅深受影响和制约,而且难以对两岸关系的稳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对于民间交流作用在两岸互动中的定位,有必要辩证地从整体角度加以审视,既不轻视其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要正视其在维持台海和平中的局限性,不要过高估计民间交流的作用功效,更要避免片面地将民间交流视为政治互动难以为继时的补充工具,而要强化民间交流的主体性,发挥其在促进两岸关系及政治互动中的能动性。只要有了更为准确的定位和客观的认知,民间交流对于两岸互动的意义,才能更为有效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第二,全局性统筹、规划和布局两岸民间交流。

  近年来的两岸民间交流,要么是官方互动的简单性延展,要么是民间形态展现出来的官方活动,缺乏民间交流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许多民间交流活动实际上是“政府搭台为主,民间唱戏为辅”,交流成为活动的组成部分,一旦活动结束,交流便戛然而止,难以继续。同样,一些在岛内开展的民间交流活动,也多为政府单位藉民间名义所开展,其是否可持续,则取决于两岸政治关系的好坏。由此可见,尽管两岸民间交流的部分功能的确有配合政治互动的需要和必要,但仍然有相当部分并不完全与政治互动存在密切联系,而这一部分却又往往是民间交流能发挥融合作用的领域,对此,有必要保持其一定的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借用其中一些领域的内在规律,引导交流对象愿意将其工作与生活融入其中,达成形塑共同经历或认知的目的,为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和心灵契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和基础⑲。为此,有必要从宏观层面统筹规划和铺陈民间交流的布局,既要有服从和服务于政治互动的部分,也要延续在政党互动、教育科研、人文文化、旅游观光、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经济贸易、产业合作、公共事务等领域的交流关系,确保这些领域在交流中的相对自主性,尽量减少两岸政治关系的波动对这些领域交流的负面影响,鼓励其在专业互动之外发挥促进融合的模式创新和试点作用。

  第三,深化和创新两岸民间交流的模式。

  民间交流是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和心灵契合的主要途径,既要坚决反对人为限缩两岸交流合作,也不能带有急功近利的心态为了交流而交流,而应秉持细水长流、循序渐进的策略加以推进。基于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两岸民间交流模式,培育两岸关系发展的新机遇,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力量的作用,鼓励两岸民间共同机构的设立,针对共同的问题、议题开展民间合作与协同,于微观处培养和扩大共同利益的基础,促进两岸民间利益共同体的形成。⑳特别是在两岸政治关系中断的背景下,如何发挥民间交流对于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建构的作用,鼓励民间交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来延续既有合作与互动,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总体而言,民间交流是两岸互动的主要途径与模式,在当前两岸关系新形势之下,其意义和重要性更为凸显。为此,有必要深化和创新民间交流的模式,发挥其落实大陆惠台政策、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和心灵契合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两岸共同利益的基本面,增进两岸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注释:

  ①参见周志怀:“台海两岸‘维持现状’”析论”,《台湾研究集刊》,2019年第6期。

  ②参见《台湾陆委会筑高墙 3类陆客禁来台》,凤凰新闻社,资料来源:http://www.fhxwsvip.com/index.php?a=shows&catid=33&id=1765,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20日。

  ③参见林冈:“台湾政党政治的演变:趋同还是趋异”,《台湾研究》,2015年第6期。

  ④参见张文生:“两岸政治互信与台湾民众的政治认同”,《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第6期。

  ⑤4 参见唐桦:“两岸公共领域的交流与实践”,《台湾研究》,2011年第3期。

  ⑥参见陈星:“对当前两岸交流问题的若干思考”,第七届和谐海峡论坛,2016年第6期。

  ⑦参见《台湾民意基金会民调:近70%不挺蔡英文连任》,风传媒,资料来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743861,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20日。

  ⑧参见《“反渗透法”惹3争议》,天下杂志,资料来源: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8407,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⑨参见《陆委会:研议各级学校赴陆交流相关通报机制》,中央社,资料来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10170299.aspx,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21日。

  ⑩参见《参加海峡论坛刚刚返台,新党主席就被陆委会“查水表”》,台海网,资料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0-09-27/243123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15日。

  ⑪参见《洪秀柱将赴中国参加海峡青年论坛,陆委会:若违法将依法处理》,自由时报,资料来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13514,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20日。

  ⑫参见《前九月两岸贸易额同比升12.4% 内地与香港贸易额同比降8.1%》,《中国时报》,资料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a/2020/10-13/931175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⑬参见《历年两岸贸易统计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资料来源:http://www.gwytb.gov.cn/lajm/lajm/201805/t20180524_11958201.ht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⑭参见《ECFA延期否?张志军独家答中评》,中评社,资料来源:http://bj.crntt.com/doc/1057/7/6/0/105776056.html?coluid=1&kindid=0&docid=105776056&mdate=0525000615,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⑮参见《ECFA将届满10年 陆方片面终止与否受瞩目》,“中央社”,资料来源: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009110296.aspx,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⑯参见《张文生:勿使ECFA成果得而复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资料来源:https://gifts.xmu.edu.cn/2020/0811/c14278a409540/page.ht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5日。

  ⑰参见成正《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路径与融合发展启示》,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

  ⑱参见《杨尚昆:论祖国统一》,《“一国两制”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63页。

  ⑲参见王奕:“加强两岸交流,构建合作机制”,《文学教育》,2011年第3期。

  ⑳参见《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1页。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32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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