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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帆促尽快商设量刑及监察司法人员委会

  中评社香港12月1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司法改革近期成为社会广泛呼吁的诉求,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昨日去信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要求尽快讨论设立量刑委员会、监察司法人员委员会等,以维护幷加强司法机构的公信力。葛佩帆亦希望邀请司法机构代表出席会议,回应公众诉求。

  葛佩帆表示,本港近年有许多投诉,针对现时量刑机制欠缺公开、透明及清晰的指引,法官的裁判未能做到公平公正,亦为人诟病;许多针对法官的投诉更是由被投诉法官的上级处理,给人官官相卫的观感。葛佩帆过去已多次向司法机构建议设立量刑委员会、监察司法人员委员会,以维护幷加强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做法不影响司法独立

  立法会资料研究组早前按葛佩帆的要求,就海外量刑委员会及处理投诉法官机制提交了研究报告。葛佩帆指出,有关报告为上述建议提供了稳妥的理据基础,设立相关委员会的做法,既不会干预法官判案,亦不会影响司法独立,且已广为海外司法管辖区所采用,故要求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尽快讨论。

  研究报告参考了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美国、爱尔兰、韩国及南非的制度,显示多个国家及地区确保法院享有量刑酌情权的同时,亦为量刑准则趋向一致而设立专责机构,从而系统性为法院制订量刑指引,促使量刑一致,幷回应市民对若干犯罪类别判刑过轻的关注等。相关量刑指引机构既可是独立于司法机构的法定组织,亦可与司法机构有附属关系,机构主席则由法官或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所指定的人士担任。

  报告亦显示,部分国家及地区设置了针对法官行为的检视机制,以处理公众对法官行为的投诉。该工作主要由司法人员执行,非司法人员亦可参与。根据严重程度,查明属实的投诉会通过相关法官自愿纠正不当行为、建议对有关法官采取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若投诉可严重至相关法官被免职的程度,便会成立特别小组进一步调查,再决定是否向议会建议展开弹劾程序或免职。

  这些国家及地区亦制订守则、规范法官在法院内外的行为,部分地方的守则具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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