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中评智库:双循环格局下深化粤港融合发展

热点搜索

中评智库:双循环格局下深化粤港融合发展

中央首次提出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意义重大,应赋予大湾区作为港澳同胞“第一家园”的功能定位。

  中评社香港12月20日电/中评智库研究员、中评社研究部主任束沐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双循环”格局下深化粤港融合发展》。作者认为,香港与大湾区融合发展要紧抓“畅通”这个主题,各界要正视两地合作面临的“通而不畅”问题,“深港同城化”需尽快提上日程,公共服务与城市功能规划对接等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难点。应善用大湾区坚持和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政策创新空间,调整优化两地公共资源空间布局,以医疗和教育融合发展、双向普惠为试点,让大湾区成为港人赴内地发展的“第一家园”。深港两地还应加强治理与政策协调机制的顶层设计,探索税制通、数据通和保障通的“新三通”体制机制。文章内容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深圳特区成立40周年大会上指出,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①,其中“融合发展”系首次提出。在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中央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高品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政策措施②。近期,特区政府与广东省就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列出57条具体措施③,促进两地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正在不断完善。

  深化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但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障碍,以及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局限,粤港两地尤其是香港社会,对融合发展存在认识偏差、执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等矛盾和问题,两地虽然在硬件上已经形成“一日生活圈”的基础,但在经济民生、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领域尚未完全对接,仍然面临不少难点和痛点。

  本文将围绕如何坚持和善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以“畅通双循环”为牛鼻子,以“深港同城化”为突破口,通过统筹优化两地公共资源布局,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融合发展,提出一些观察、思考与建议。

  一、两地融合发展需摆脱思想观念束缚,香港社会应全面准确把握“双循环”本质要求,调整“惠港”片面心态,打破既得利益格局制约

  近一段时间,香港社会各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成立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的涉港段落、“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对港政策部分展开热烈讨论,还有的结合国家刚刚下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谈了香港的角色。总体来看,大部分的解读都是积极的、建设性的,但还是存在泛泛而谈、找不到重点的问题。香港社会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思考:
  第一,“畅通”是“双循环”的牛鼻子,“通而不畅”是香港与内地融合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2020年以来,“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成为当仁不让的舆论热词。党和国家之所以提出“双循环”,并不仅仅是为了应对疫情、中美贸易战、逆全球化等风险,而是基于对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环境与目标的科学研判。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新八字方针”,其中在“畅通”方面,中央首次提到“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④。这是中央在建国之后第二次提出“八字方针”,上一次是在1959年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归根溯源,我们理解和把握“双循环”,就一定要抓住“畅通”二字,这是主要矛盾所在,也是牛鼻子。

  中医有句名言“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暂时排除疫情“封关”影响,两地间现有7个客运关口、5个公路货运关口、2个水运关口、1个高铁关口、2条城市轨道交通对接,还有水、电、气以及蔬果副食品的24小时供应链。“通”看起来不是问题,但香港社会对两地合作的“痛点”数不胜数,这说明现有的“通”还属于低层次、低水平的“基本款”,距离“畅”以及“融合发展”的客观形势和主观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不久前,全国港澳研究会徐泽会长做了《着眼全局、因应变局,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旨发言,列举了两地人员跨境流动、货物流动、信息流、车辆往来的障碍,以及大湾区缺乏常态化的协调机制、三地规则不对接、政策“最后一公里”等问题⑤。可见,几乎大湾区所有现存的问题总结成一个词,那就是“通而不畅”的问题。

  第二,中央首次提出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意义重大,应赋予大湾区作为港澳同胞“第一家园”的功能定位。习总书记在深圳重要讲话中指出促进两地融合发展,是在特区建设“十条经验”中的重要论述,具有纲领性和理论性。相较于一直以来常讲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融合”是在两岸关系上的官方表述⑥,所以此次中央首次定调港澳与内地“融合发展”意义非凡。和“融入”相比,“融合”有三大涵义:一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二是有共同目标的,这在宏观上是“一国”与“两制”的辩证统一,在微观上是深圳与香港之间“社会主义示范区”与“资本主义管辖区”的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三是与“畅通双循环”构成了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关系。

  “畅通”是“融合”的前提,而“民心相通”是“畅通”的根本宗旨。目前,两地间人流、物流的硬件交通设施齐全,近年来香港电讯企业推出“大湾区套餐”、香港银行推出“大湾区开户”等便利措施,资金流、信息流愈加畅通无阻,两地生活愈加便捷。但为何近年来两地民众心理距离越来越远?不仅港人对内地的亲近感、认同感更趋冷漠,内地民众对香港的好感度也不断下降?我们应该正视两地民心隔阂的严峻现实,坚持不懈地推动两地民心相通。但是,民心相通不是靠简单的“民心工程”,而是靠和风细雨的深耕细作,需要有政治定力和历史耐心,不求眼前或短期的成效。香港与大湾区(或深港)合作,不能只着眼于基础建设、产业政策,更关键在于人居环境。借鉴福建在两岸交流中台胞“第一家园”定位⑦,我们应该把以深圳为首的大湾区九市作为港人“第一家园”。换言之,港人到大湾区要有“家”的感觉、“家”的便利、“家”的认同。
  第三,香港要尽快调整“求惠港礼包”的惯有心态,打破思维定势与既得利益格局制约。习总书记这次明确指出,特区是干出来、闯出来、创出来的。此次中央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这恰恰说明新时代建设好经济特区,“放权赋权”才是中央最大的支持,并不是靠什么“优惠政策大礼包”。这对香港而言是一个警醒。长期以来,无论是港区代表委员在两会上的议案提案,还是部分人士对特区政府向中央“寻求政策支持”的片面期待,都凸显出当前香港社会普遍存在“等靠要”心态。

  不仅如此,目前两地融合发展还受到既得利益格局的制约,利益固化带来了思维僵化。以香港部分团体人士倡议的“内地港人社区”或模仿“横琴模式”建设“香港城”为例,这些建议都为了争取内地支持香港开发商,以填海或在内地“圈地”方式获得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兴建住宅。事实上,近几十年来港资地产在广东建设了大量所谓“港式”楼盘社区,也吸引不少港人入住,但由于当地缺乏配套规划,周边公共资源难以符合“港式”标准,“香港城”基本上有形无实,当地人居环境、优质公共服务和资源供给也没有明显提升。可见,“内地港人社区”的建议本末倒置,照搬“横琴模式”更是行不通,既得利益集团先入为主的思考,往往把两地融合发展带向歧途。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在于顶层设计,善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通过自上而下的战略布局,打破固有资源和利益格局的限制,打通长期困扰两地融合的“肠梗阻”,令基层民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真正将大湾区视为“第一家园”与“共同家园”。决不能变为少数既得利益集团争取资源、谋取私利的工具,炒作或透支大湾区概念,以至于延缓甚至阻碍两地融合发展进程。

  二、调整优化两地公共资源空间布局,以医疗和教育融合发展、双向普惠为试点,让大湾区成为港人赴内地发展的“第一家园”

  正如前文所述,“内地港人社区”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如果真正要为港人在内地发展创造更加便捷有利的条件,并非是先起楼、再量身定做一套符合港人生活方式的社区服务。问题的关键在于调整和优化粤港两地公共资源的空间布局。

  香港目前的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民生服务资源,总体品质虽然在全球排名前列,但存在资源短缺、过于集中、受众结构失衡等突出矛盾:一方面,由于内地高水平现代服务业供给不足,以内地旅客为主的非香港居民为了追求高品质服务涌入香港,加剧了两地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正因为内地缺乏与香港品质相当的民生服务,港人赴大湾区长期居住发展的诱因不足,再加上两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即便长居内地的港人也优先习惯于回港享受相关服务,增加了两地融合成本。
  因此,调整和优化粤港两地公共资源的空间布局,需要发挥中央政府在大湾区建设全局中的统筹作用,通过科学规划、制度创新、政策对接,协调香港本地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大湾区落地,并以公共资源带动周边配套现代服务业精准投放,进而形成群聚效应,吸引更多港人在大湾区就业创业、置业兴业,真正产生对大湾区“家”的认同感。

  (一)发挥港大深圳医院的龙头效应,加快推动港资医疗机构在大湾区多元有序发展格局,深化两地医疗融合发展。

  CEPA签署以来,内地与香港医疗合作不断深化,香港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注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内地短期执业,中央政府在2019年批准大湾区内地城市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药物和常用医疗器材⑧。相较于上述政策措施仍然有赖于香港本地医疗机构、医界人士自身的发展规划与实际需求,发挥以港大深圳医院为代表的大型公共性医疗机构的龙头作用就更加关键。2012年建成以来,港大深圳医院作为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为两地医疗和社会保障领域融合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医院除了为内地居民提供三甲医院标准的优质服务以外,2019年已经将香港长者使用香港医疗券支付的试点措施常态化,2020年又为居住内地的港人提供覆诊服务与2000港元诊金补贴⑨。香港医疗资源分配极不均衡,而内地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具有广阔空间,建议以大湾区为试点、加强政策创新,深化两地医疗融合发展:

  第一,以公共性、公益性、双向普惠性为牵引,推广港大深圳医院模式,实现香港居民赴大湾区就医制度的接轨。建议以港大深圳医院为试点,探索与香港分级诊疗制度接轨的政策安排,如将港大深圳医院纳入香港专科门诊转介体系,适度灵活开放香港公立普通科诊所转介至港大深圳医院就医的名额(非疑难杂症);复制港大深圳医院模式在广州、东莞等地开设同类型综合性医院,鼓励香港大型私立医院集团与内地开设合资医院、治疗中心,让更多内地居民在大湾区也能享受到先进公立医疗服务;适度增加长者医疗券在港大深圳医院的额度(如增发“大湾区医疗券”),并试点在广东省内其他三甲医院或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支付的安排;支持香港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涵盖范围更广、品种更丰富的“大湾区医疗险”,促进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香港居民在内地就医的赔付方式便利化。

  第二,以高品质、国际化、安全性为标杆,培养港资医疗机构在大湾区的生态圈,完善内地居民在大湾区体验“港式”医疗服务的制度安排。数据显示,目前已有至少27间港资医疗机构在珠三角地区开业,广州市将推动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开办医疗机构采用港澳审批标准,深圳市将在罗湖口岸西侧打造国际医疗城⑩。建议广东有关方面和香港医疗界团体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港资医疗机构在大湾区的发展,如鼓励香港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启动“大湾区+”计划,在大湾区设立分支机构,保持品牌、器材、医药、服务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尤其在疫苗接种、妇产、标靶治疗等热点领域,采行和香港本地医疗法规体系基本一致的制度,取消或降低准入门槛,并对涉及生物安全等敏感领域采取负面清单式风险管控;地方政府要做好先期规划,将港资医疗机构的空间分布与当地总体规划相衔接,也应适度考虑与香港交通的便利性;支持大湾区建设港资高端健康社区,吸引港资医疗、托幼、教育、养老、休闲、观光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与当地生物科技领域产学研合作,形成群聚效应,打造“一条龙”、“全流程”式大健康生态体系。
  (二)善用两地合作办学成功经验,拓宽和畅通两地升学、课程互通与学历互认机制,加快两地教育融合发展。

  回归以来,粤港两地教育交流合作密切,以2005年成立浸会大学珠海联合国际学院、2012年成立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为代表,两地合作办学开启了教育融合发展的进程。目前,粤港两地正在积极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筹建工作,以及香港理工大学在佛山、香港城市大学在东莞、香港公开大学在肇庆的合作办学相关工作。在基础教育方面,两地将完善香港居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考试等政策,保障香港居民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⑪。教育融合是两地融合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在当前香港青年国家观念薄弱、价值观混乱、国情教育不足的严峻现实下,更应该加快两地教育融合发展,搭建香港青年前来大湾区长期发展的桥梁:

  第一,拓宽两地升学渠道,探索香港中学生通过文凭考试报考大湾区两地合作办学高校的“直通车”制度。目前,浸大珠海学院、中大深圳分校尚未纳入“内地高校文凭试收生计划”名录,建议尽快以两所高校为试点,向香港中学生开放一定名额,招生方式可灵活多样,既可以与其他内地高校在同一标准择优录取,也可以比照香港当地高校录取制度择优录取。同样,上述两所高校的研究生院,也可以面向香港本地大学生采取申请制开展招收工作。

  第二,推动学历互认与从业执业资格挂钩,在科技、创新、金融、法律等大湾区核心优势领域推出“一证通”学位或课程。由于制度不同,两地人才跨境流动仍存在许多困难,中央政府虽然在金融、法律等行业降低了香港人才赴内地执业资格的准入门槛,但一方面上述政策往往适用于毕业在职人士,另一方面上述政策多为单向开放,内地专才赴港就业执业仍面临不少先天障碍。建议以浸大珠海学院、中大深圳分校为试点,与校本部合作推出“一证通”学位或课程,青年学生修读毕业后可同时无缝接轨两地执业资格,培养出又“通”又“专”的大湾区人才。

  第三,完善内地港人子女及“跨境学童”基础教育、学前教育配套,保障上述群体对教育资源的“双向选择权”。目前中央政府和广东省都对内地港籍学童以积分入学、就近入学等方式就读当地公办学校做出了安排⑫,但目前“港人子弟学校”和“港籍学生班”资源仍有缺口⑬,既不能满足常住内地港人对子女教育需求,也难以解决“跨境学童”就近接受教育的问题。建议借鉴内地省市与高校有关“共建教育集团”的改革经验,以浸大珠海学院、中大深圳分校为试点,创办附属中小学和幼稚园,相容内地九年一贯制、香港中小学以及海外等“两文三语”课程,与内地“小升初”和中高考、香港DSE和海外IB接轨,优先安排港人子女和原“跨境学童”就读。

  第四,丰富内地港资背景学校的国民教育课程,打造培养新时代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治港人才摇篮。建议以浸大珠海学院、中大深圳分校为试点,专门设置面向香港学生的国情教育、国民教育和“一国两制”基本法教育必修课程,课程性质比照内地学生“思政课”,但形式较思政课可更加灵活多样、符合香港文化背景与社会现实、摆脱枯燥的课堂单向讲授,并将课程内容与内地或大湾区社会实践、创业实习、社区服务、扶贫支教等融为一体,同时将课程成绩与港人报考大湾区事业单位挂钩。此外,上述两校还可以在公共管理类学院(研究所/系)下设“香港治理”或“大湾区治理”专业方向,聘请两地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专业精良的学者、官员、政治家、企业家授课,并安排两地政府实习等科目,定向培养治港人才,为今后“港人治港”行稳致远做出长期准备。
  三、调整和优化粤港两地公共资源的空间布局,要加强两地规划衔接,在税制、数据、保障等方面培育激励因素

  近年来粤港合作重心以金融、科创领域等高端产业为主,通过调整和优化公共民生资源布局促进粤港两地融合发展,能够根本上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全方位融合,促进两地优势资源取长补短、打破既有利益格局束缚,真正实现两地基本民生服务普惠化、均等化、便利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下大气力推动落实。在具体研究和探索实践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加强两地规划衔接,以“深港同城化”为破题点先行先试,将调整两地公共民生资源布局,与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治理“大城市病”、疏解非核心功能等工作结合起来。

  粤港融合发展的“牛鼻子”在于深港融合发展,而深港融合发展的“牛鼻子”在于一体化建设。中央既然已经提出“融合发展”,那么在这个思维框架下,如何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下好“深港同城化”这盘棋就应该纳入议程,也具有充分正当性。港深一体化是历史必然,至于如何推动、如何破题,可以考虑借鉴近年来内地城市治理“疏解非核心功能”、治疗“大城市病”的方式,从疏解香港“非核心功能”入手对症下药,通盘规划两地公共资源的空间布局。

  第一,正视两地规划“断缆”的现实,香港应重新审视核心功能定位,研究向大湾区疏解“非核心功能”的可行性。深圳是一座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经验,从零开始、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崭新城市,其功能划分、生态保护、空间布局都经过周密论证。但反观香港,一方面,由于历史、法制和地理条件限制,再加上资本主义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要素流动规律,香港的规划不仅存在各种弊病,还在近20年来裹足不前,导致“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困局,核心区功能长期超负荷运转,造成大量经济民生矛盾;另一方面,港深两地的规划从未有机衔接,例如与前海自贸区一海之隔的香港天水围、屯门只不过是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卫星城,深圳宝安机场与香港国际机场一直以来存在地位重迭的问题,广深港高铁二通道规划迟迟难以落地,再如河套地区“起了大早赶了晚集”,香港科学园、数码港和深圳光明科学城没有规划上的先行对接。

  特区政府应该组织全港各界代表、动员全社会进行一次大讨论,整理出一份清单,从国家和大湾区发展全局的角度梳理出,哪些产业属于香港的核心功能、哪些产业属于香港的非核心功能。隶属于核心功能的产业需要做大做强、完善配套、加强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而隶属于非核心功能的产业可以创造条件、提供政策诱因,与深圳的产业规划相衔接,鼓励香港非核心功能的优质资源向深圳和大湾区疏解。

  第二,深港一体化规划应打造东西两大走廊,“西翼走廊”侧重串联两地核心功能,“东翼走廊”侧重两地优质民生服务资源的对接融合。近年来,深圳已逐渐形成了“核心西移、功能东进”基本格局,即金融、科创等核心功能以西部(福田、南山、光明)为基地,而养老、旅游、教育等其他产业则依托东部现有资源协同发展。深圳东部生态环境好、后发优势明显、待盘活利用的存量工业用地多,目前已有龙岗大学城(中大深圳分校)、盐田大健康集群(华大基因、赛马会深圳复康会颐康院)、坪山高新区等现有规划。而这正是香港将目前拥有的具有优势但属于非核心功能的教育、医疗、养老等产业的疏解地、承接地、对接地。
  深港同城化应“两翼齐飞”:“西翼走廊”从落马洲河套科创园出发,经福田保税区、前海自贸试验区、宝安空港高新区一路向西侧延伸,重点放在金融、科技等核心功能;“东翼走廊”以罗湖、莲塘口岸为对接点,从罗湖国际消费服务核心区、文化生态休闲区出发,向东侧龙岗产教融合试验区、盐田梅沙大健康度假区一路向东延伸,重点放在两地优质民生服务资源的对接融合。这样既扩大了港人“一日生活圈”的腹地,吸引更多港人在深圳安心发展,也给深圳“东进战略”找到了着力点。

  第三,深港两地应加强治理与政策协调机制的顶层设计,在两地融合事务上探索公权力共享的机制。近大半年来“封关”虽是无奈之举,但暴露出两地在公共政策衔接上出现的巨大短板和不足。以“港人就医送药”议题为例,在这其中穿梭、协调、落实的是香港工联会⑭。仅仅靠一个民间组织,根本无法解决如此多因“封关”造成的两地跨境家庭的具体困难。这里面显然存在公共政策、政府机构的缺位和失职。多年来,特区政府与中央部委、广东省政府、大湾区九市之间,建立了大量行政机构的交流、对接、合作机制,但缺少可以真正整合职能、常态联系、积极解决问题和处理矛盾的机制。

  以深港之间为例,现有机制“深港合作会议”⑮可下设专门机构“深港合作委员会”,作为深港两地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事务的整合平台。委员会应由深圳市长和香港政务司长牵头,包含跨境交通、民政事务、科技创新、财务金融、医疗卫生、公共安全、青年教育、生态环境等多个工作组,将两地对口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编入各组,并在两地分别设立政务服务窗口与权威信息平台。委员会既着眼于解决现时两地交往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问题,回应民众现实诉求,也着眼于两地中长期融合发展的政策规划、治理人才交流培训、共同合作项目工程等,为两地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近日特区政府成立了“湾区办”,可以加挂“深港合作委员会”牌子。

  (二)在税制、数据、保障等方面培育激励因素,不仅调动港人港资投身深港融合发展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增强深圳自身的全球人才、营商环境吸引力。

  以“深港同城化”为突破口优化和调整两地公共资源分配,进而推进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是一个需要久久为功、细水长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长期事业,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努力才能看到成效。而就短期来看,两地融合发展首先重在培育激励因素。“畅通”既是一门硬功夫,也是一门绣花活,两地宜探索“新三通”的体制机制,从细微处着眼入手,调动一切积极资源和因素,让“双循环”快速运转,成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第一,探索“税制通”,以深圳为试点扩大个人所得税优惠补贴政策的受益面。低税费环境始终是利好创新、激发企业积极性的重要诱因,香港的低税率是长期以来吸引国际人才、企业的核心优势,也是值得内地借鉴、对标的营商标准。2019年,广东省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已经为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额15%以外部分提供财政补贴⑯。建议以深圳为首先行先试,采取申请审批制,在大湾区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人才实行与香港趋同的个人入息课税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税制通”避免了一些香港本地团体人士倡议的“港人港税”背后的本位主义,两地人才都能从中受惠,是真正站在深化两地融合发展、经济特区善用“一国两制”之利深化改革高度的一项制度设计。

  第二,探索“数据通”,建立深港两地跨境数字货币支付体系。中央文件明确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香港贸易联动平台与内地贸易区块链平台近日也完成第一期对接⑰,而深圳罗湖区近期也展开了“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可见深港两地未来共同建设数字人民币国际化枢纽拥有得天独厚的软硬件基础。作为探索两地跨境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第一步,深圳可以作为香港居民使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的试点城市。由于港府“全民派钱”政策在香港影响力大、舆论热度高、市民获得感强,故建议在大湾区稳妥推进人民币数字化试点的基础上,两地金融机构共同研发数字人民币跨境清算机制,特区政府在适当时机推出“大湾区数字人民币利是(红包)”供香港居民申请,每个利是可为人民币一万元,其中包括一部分定向使用额度(如医疗、旅游、交通)在深圳使用。

  第三,探索“保障通”,在鼓励和支持港资医疗、托幼、教育、养老机构在大湾区设立机构的同时,力争同步与香港现有公共社会福利制度接轨。上文对如何利用好港大深圳医院、浸大珠海学院、中大深圳分校的经验,就推动两地优质民生服务资源融合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其中一些可操作性强、协调成本低、市民诉求强烈迫切的措施可以先行落实。例如在医疗方面,居于内地港人在港大深圳医院就医享受特区政府补贴常态化、支持香港医管局体系下公立医院与港大深圳医院之间相互转介、扩大长者医疗券在内地医疗机构使用范围并增加额度、完善香港医疗商业保险在内地定点医院网络和赔付机制等。此外,根据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完善香港居民购房贷款政策”,可探索实施香港居民在深圳“首置”住宅物业可以享受香港本地银行与按揭保险的“首置”贷款优惠政策,建构两地跨境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体制。
  注释:

  ①《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新华社受权发布,2020年10月14日。

  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新华社,2020年11月3日。

  ③《实施2020年重点工作》,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0年10月30日。

  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2018年12月21日。

  ⑤《着眼全局、因应变局,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徐泽,明报文摘,2020年10月6日。

  ⑥《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战略与路径》,文璐,中国台湾网,2017年11月29日。

  ⑦《习近平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新华社,2019年3月10日。

  ⑧参见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粤港澳大湾区”网站上的医疗领域政策解读,网址为:https://www.bayarea.gov.hk/tc/opportunities/medical.html。

  ⑨《港人今可港深医院覆诊 诊金百元》,明报港闻,2020年11月10日。

  ⑩《话你知/27港医疗机构已进驻珠三角》,大公报,2019年11月27日。

  ⑪参见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粤港澳大湾区”网站上的教育领域政策解读,网址为:https://www.bayarea.gov.hk/tc/opportunities/education.html。

  ⑫《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93号建议的答覆》,教育部,2018年8月23日。

  ⑬《教育部撑湾区办12年制港子弟校》,大公报,2020年9月9日。

  ⑭《为广东和福建有紧急药物需要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0年2月24日。

  ⑮参见《政务司司长与深圳市市长共同主持深港合作会议》,2019年4月2日。

  ⑯《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6月17日。

  ⑰《深圳与香港贸易金融平台对接进入试运行》,香港电台即时新闻,2020年11月3日。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32910.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