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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靠估”黎将判囚四年

  中评社香港1月2日电/大公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早前被押后至今年四月再讯,黎现时仍被还押。但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近日却声称,黎智英可能还押至案件开审,之后或需面对三至四年的牢狱生活云云。

  林卓廷前晚在社交网站直播时,对黎智英极尽谄媚,声称黎虽然只读过小学,但事业有成,亦读过很多书,自己还及不上黎,能认识黎智英是他的福气。他又将乱港多年的黎智英形容为“香港人之光”,不仅自己要向他学习,亦认为黎是香港人学习的榜样。对于终审法院近日接受律政司关于黎智英保释案的上诉申请,林卓廷竟质疑法院裁决是因为受到内地压力,估计法官在开审前已有判断,不敢期望黎智英可脱罪,亦不会轻判,预计至少要判三至四年。

  企图为案件降温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在黎智英保释期间,林卓廷曾两度与之密会,之后就仿佛成为黎智英的代言人,将之英雄化,企图为其案件降温,令市民以为违反香港国安法亦非严重罪行。但林卓廷本身亦是戴罪之身,最少身负五宗刑事案件八项控罪,包括披露受调查人身份、参与暴动、妨碍司法公正等等,“有市民都话,黎智英判三、四年?话佢自己就差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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