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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亲信干政和受贿案明最终宣判

  中评社香港1月13日电/据韩国司法界13日消息,最高法院大法院将于14日上午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受贿案作出最终裁决。

  韩联社消息,去年7月,首尔高等法院裁定朴槿惠受贿罪成立,判处15年有期徒刑、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亿元);对其造成国库损失等其他罪名判处5年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35亿韩元。若最高法院维持上述判决,加上因介入新世界党(国民力量党的前身)党内公推案而被判有期徒刑2年,朴槿惠的刑期将增至22年。司法界普遍认为,此次重审可能维持上述判决。

  法院一直分开审理朴槿惠的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情院特别经费案。亲信干政案方面,2018年4月6日,朴槿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4年和罚金180亿韩元。朴槿惠被指控与其亲信崔瑞元(音,原名崔顺实)合谋要求企业为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出资、三星赞助崔瑞元之女接受马术训练,而法院认定其中的部分资金属于贿赂。法院还认定,朴槿惠执政时炮制“文艺界黑名单”有罪。

  同年8月24日,首尔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但最高法院于2019年8月29日撤销二审法院对朴槿惠的判决,将案件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在收受国家情报院特别经费案方面,朴槿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追缴罚金33亿韩元,二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和追缴罚金27亿韩元。但最高法院均撤销上述判决,将此案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有观点认为,法院明对朴槿惠案作出最终裁决后,政界可能重新讨论特别赦免她和前总统李明博一事。但另有观点认为,由于两每人平均因受贿罪被判刑,需要谨慎考虑特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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