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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挺太阳花抵抗权 张其禄:比照有危险

民众党团总召赖香伶。(中评社 郑羿菲摄)

张其禄(左)及赖香伶受访。(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1月19日电(记者 郑羿菲)太阳花学运占领“行政院”案,“最高法院”昨日以人民有抵抗权为由,撤销有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赖香伶19日受访时表示,法院援引抵抗权作为公民不服从法定上的事由在台湾是先例,我们支持弱势抵抗的角度,但对于“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法院可加强煽惑他人犯罪的内涵,这部分我们尊重法院。

  曾担任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的民众党“立委”张其禄指出,标准上要有一致性,既然建立这样的法判例,未来总体适用上还是要非常注意,否则到时候都可以比照这样的原理,对政府怎么样还是有些危险。

  太阳花学运6年前占领“行政院”,魏扬等7人一审获判无罪,二审改依煽惑他人犯罪判处2月至4月不等徒刑,而“最高法院”18日宣判,原审有判决理由及调查不备之处,虽“宪法”未明文规定人民有“抵抗权”,依国民主权的宪政原理,仍应加以承认,得阻却违法,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赖香伶19日上午接受媒体访问时,被问及“法院就抵抗权是否要说得更清楚,否则民众对政府不满就可以以此抗拒?”赖香伶表示,法院援引抵抗权作为公民不服从法定上的事由在台湾是先例,在国际上可能有,只是“宪法”第二条基本权益能否扩张到抵抗权,法界可以再有更细致的讨论。

  赖香伶说,此次发回更审,相信还有很多比较是弱势抵抗的角度,这角度我们支持其进步性应该被认可,但在煽惑他人犯罪这件事的内涵上,“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可以再加强,这部分我们尊重法院,到底有没有构成他人犯罪的动机,这才是发挥更审中二审法官要细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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