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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63岁前公务员犯侮辱王室罪获刑43年

  中评社北京1月20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1月19日,泰国一名被控犯有“侮辱王室”罪名(欺君罪)的女子被判入狱43年零6个月。据报道,这是泰国设立“侮辱王室”罪以来,对犯下该罪的人判处的最重刑罚。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1月19日报道,该女子名为安昌(Anchan),今年63岁,曾是一名公务员。安昌被指控在社交媒体上侮辱了王室,但安昌本人强调,她只是分享了音频,未对音频内容做出评论。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9日报道,泰国《刑法典》第112条规定要保护王室免遭诽谤、侮辱或威胁。报道指出,该法律规定所针对的内容通常被解释为对君主制的批评。BBC报道称,泰国针对王室名誉的法律规定是全世界最严格的之一。

  安昌的律师向路透社表示,安昌已承认自己在2014年至2015年间于社交媒体Facebook和YouTube上共享和发布的内容违反了《刑法典》第112条29款。安昌已于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被监禁3年多的时间。因安昌“供认不讳”,泰国法院将其刑期减半,从87年有期徒刑减至43年多。

  美联社报道指出,安昌曾担任至少40年公务员,于退休前一年被捕。一经定罪,她将失去自己的退休金。泰国人权律师组织说,安昌已申请保释,等待对该判决提出上诉。

  据报道,在安昌之前,因侮辱王室被判处最长刑期的人是一名在2017年被判入狱35年的男子。泰国政府近日频繁以“侮辱王室”罪名发起针对抗议者的诉讼,而这些抗议者的要求包括改革泰国君主制度。美联社报道指出,泰国过去15年政局动荡,《刑法典》第112条常被用于政治目的的起诉。但直到去年爆发抗议活动,泰国公众鲜少直接批评乃至讨论君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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