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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枝掷路轨判囚 中大女生上诉被驳回

  中评社香港1月23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本港过往少有危及铁路安全的案件,但前年11月一名香港中文大学女生伙众把竹枝掷到大埔港铁路轨上兼拒捕,早前被判囚八个月。她向高院上诉被驳回,法官指出一旦发生列车出轨事故可牵连广大市民,本打算加刑,只因念在她初犯才维持原判,但强调判刑“相当宽大,甚至可以说是略低”。

  涉案女生卢佩瑶(21岁)早前承认一项危及他人安全罪,以及一项拒捕罪,共判监八个月。

  据案情指出,她响应网上号召,在前年11月11日清晨四时许,伙同约十人将竹枝丢弃到大埔大埔公路元洲仔段的路轨上。警员目睹案发经过,将她拘捕。

  案中共59支竹枝被掷到路轨上,距离头班列车开出约只一小时前。

  法官李运腾驳回卢佩瑶的刑期上诉,指出香港环境挤迫,一旦发生列车出轨等事故,可能牵连毗邻的道路使用者、市民和广大的铁路乘客。李官又认为,须判具阻吓力刑罚,以防止他人“有样学样”。

  货车司机企图袭警囚九月

  此外,法庭就另一宗案件亦决定判阻吓性刑罚。涉案63岁货车司机曾伟光被控前年10月27日在旺角亚皆老街新之城外,捡起砖头企图掟向一名警长,昨于九龙城法院被裁定企图袭警罪成立,判囚九个月。

  裁判官郑念慈斥责他作势向警掷砖,对现场暴乱事件火上加油,幸警长决断发射胡椒球弹,才能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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