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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新难题 滞留大陆影响居台183天规定

锺锦明。(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9日电/当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小明无法如期返台,影响申请居留证1年需满183天的规定,相关单位至今未有明确说明,让许多家长和小明无所适从,不仅不知道该如何计算,更担心过去已达标的年度,或累积的天数将从头计算起。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锺锦明指出,几乎所有的小明都面临这个问题,家长希望能将滞留大陆期间算入,他认为,“补满”183天的折衷方式计算或许较为可行。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陆委会表示,陆配及其子女因疫情无法返台,以致其申请居留或定居天数计算受到影响,此属于不可抗力的特殊事变,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据了解,移民署已召开跨部会研商弹性处理方案的会议,正完备后续行政作业中。

  大陆台商表示,他的女儿为经专案许可在台湾长期居留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台居留需超过183天,第1年已经完成条件,但第2年却因为疫情和政策关系滞留大陆,去年10月才回到台湾,照规定,第2年势必无法满足183天的要件外,最糟的是就连第1年也将失效。

  这名台商说,询问移民署,移民署回覆第1年的资格可以保留,但第2年可能得补足到183天。这位台商表示,今年正逢女儿升大学,原本孩子肯定能以“台湾人”的身分就读大学,但现在情况不明,确切计算日期方式还未有定论,孩子说,若届时以“陆生”身分就读大学,“那她也不想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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