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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谈财务造假:让做坏事的人付出高昂代价

  中评社北京3月9日电/据经济参考网报道,在9日举办的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依法诚信经营是资本市场最基本的规矩,诚实信用是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之一,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加以清除。而清除这些“毒瘤”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形成“坏事做不起”“不敢做坏事”的震慑效应。

  刘贵祥指出,过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发生了诸如康美药业等多起恶性财务造假案件。针对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证券法和刑法专门进行了相应修订。随着立法的完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的成本显着提高,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形成,这是维护资本市场诚信秩序的内在要求,也是造假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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