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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普选特首及立法会议员的目标不变

张晓明回答记者提问(中评社 张爽摄)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爽)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有关情况。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在回答有关普选的提问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修改完善是一个小切口,对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没有改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因此,这两条所确立的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选举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不会改变。

  张晓明续指,中央政府从来都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2014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来通过了一个“8·31”决定,这个决定是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在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并可在行政长官实现普选之后的2020年实现立法会全体议员普选产生。但当时就是香港的反对派百般阻挠,他们提出的“公民提名”完全违背基本法第45条已经明确规定的提名机制,主张香港社会任何人都可以提名产生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当时他在香港还专门为此和公民党当时的主席展开了一场公开论战。本来香港是可以在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最后没有实现,谁应该负这个责任?是谁在阻挠香港的民主步伐,阻挠香港实行普选?公道自在人心,大家心里都有数。

  谈及普选的含义,张晓明说,这要严格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来理解。普选自然包含了普及而平等的选举的含义,至于具体的普选制度怎么安排,应该依据“一国两制”方针、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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