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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钓鱼岛争端 当年国民党如何因应

  中评社香港3月8日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助教王玉国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3月号发表专文《1968-1971年间台湾国民党当局针对钓鱼岛争端的因应》,作者认为:在1968-1971年间,台湾国民党当局围绕钓鱼岛问题作出种种因应,并产生一定效果,虽未改变美国擅自将钓鱼岛交给日本、从而导致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的事实,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或抹杀国民党当局的努力。国民党当局基于两岸对峙思维模式,弱化了保钓运动的效果。文章内容如下:

  6月22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议案,把钓鱼岛的“行政区划”名称由“登野城”更名为“登野城尖阁”。同日,台湾当局驻日代表谢长廷针对前国民党民意代表林郁方的批评在脸书发文,质疑国民党当局在1971年钓鱼岛争端中没有正式交涉、没有抗议。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档案发现,早在1968年国民党当局就开始关注钓鱼岛,从经济、政治、外事等角度做出各种努力,捍卫钓鱼岛领土和主权;但针对海外和境内的青年学生保钓运动,国民党当局又有所顾虑而不采取引导措施。

  一、国民党当局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因应

  1968年10月,美、日、韩、台学者在东海及黄海进行物理探勘。次年发表报告,认为台日之间大陆架,可能蕴含大量石油。通常认为该报告发表后,在此地区的钓鱼岛才引起世界关注。其实早在1968年2月,台湾外事部门条法司就编撰《尖阁群岛与石油问题之研究》介绍钓鱼岛地理位置、经济价值,建议搜集钓鱼岛与中国有关的证据与资料、批准《大陆架公约》作为开发法律根据、与外商洽谈合作开采。〔1〕1968年10月31日,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上报台湾经济部门,认为钓鱼岛与琉球群岛并无大陆架关系,属于台湾的大陆架边缘,提出勘探计划,还建议在钓鱼岛设立村里,隶属于台北县。〔2〕11月7日,台湾经济部门召集矿业司、“中国石油公司”、外事部门、防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讨论钓鱼岛探勘事宜。〔3〕台湾防务部门在东经123度以西,钓鱼岛与台湾本岛之间进行勘探。〔4〕台湾安全部门建议尽快与美国方面商谈合作探勘,以避免跟日本发生关系。〔5〕中国文化学院历史研究所承接研究计划,希望通过地图及资料,证明台湾东北部的岛屿与礁石属于中国领土。〔6〕1969年7月,台湾当局将台湾海峡地区划分十个地块,并选定“峡东壹”及“峡东贰”两地块设定公营矿业权。〔7〕1970年7-9月,台湾“中国石油公司”陆续与多家外商公司签订石油探采合约。1970年8月,台湾经济部门公布《“中华民国”海域大陆礁层石油矿保留区(先行开放部分)之位置表》,共分5区,同时公布详细的各点坐标。10月15日,台湾行政机构“新闻局”正式对外宣布五个海域石油矿区范围。〔8〕可见,早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在东海及黄海调查之前,国民党当局就已经注意到钓鱼岛,召开会议商讨钓鱼岛地理、历史以及探勘事宜,将台湾海峡划分区域,邀请美国公司与台湾的“中国石油公司”联合探勘。
  1958年,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举行,通过《大陆架公约》(台湾译成《大陆礁层公约》)。《大陆架公约》对大陆架概念、界限和制度做出规定。按此法规,钓鱼岛列屿属中国土地的自然延伸,主权属中国所有,绝无疑问。国民党当局虽然签约,但未批准该公约而不受保护,因此在对钓鱼岛探勘的同时,还积极推动批准《大陆礁层公约》。1969年10月,台湾外事部门建议批准该公约。1969年11月16日和1970年2月12日,台湾行政机构第1145次、第1158次会议先后通过《大陆礁层公约》及附属保留条款稿。1970年8月21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大陆礁层公约》及所附保留条款。8月25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域石油矿探采条例》。9月3日,蒋介石批准《海域石油矿探采条例》。9月23日,蒋介石批准《大陆礁层公约》及保留条款。10月9日,国民党当局将批准的《大陆礁层公约》及保留条款,递交联合国存放。《大陆礁层公约》自1970年11月11日起对台湾正式生效。此外,台湾《中央日报》在1970年8月18-30日期间,连续刊载《尖阁群岛简介》《从大陆礁层公约谈尖阁群岛海域》《尖阁群岛问题》《钓鱼台岛究竟是什么样子?》《钓鱼台探访记》等文章,介绍钓鱼岛的地理、历史及《大陆礁层公约》等。1970年8月28日,台湾外事部门条法司编撰《尖阁群岛案说贴》,整理台湾外事部门、经济部门、防务部门、内务部门、安全部门所提供资料以及报章资料等,从条约、地理、历史、渔业等角度加以研究,认为钓鱼岛问题应与琉球群岛问题分开处理,不同意美国1972年将钓鱼岛随同琉球群岛移交日本。〔9〕该说贴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国民党当局对钓鱼岛的态度和立场,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文章,还是说贴,虽坚持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但称呼并不统一,“尖阁群岛”与“钓鱼台岛”混用,显然缺乏官方统一的规定。

  伴随钓鱼岛问题的激化,台湾民众也关注钓鱼岛问题。1970年9月2日,《中国时报》记者登上钓鱼岛,升旗宣誓主权并留字。9月8日,日本驻台官员向台湾外事部门递送节略,要求调查处理相关人员。9月15日,琉球警察奉美国琉球民政府指示,派员前往拔旗并涂抹留字。9月23日,台湾外事部门北美司司长钱复约见美国驻台官员唐伟廉,希望约束琉球当局,切勿再采取类似行动。此外,国民党当局还积极约见日本、美国驻台官员,就钓鱼岛交换意见。1970年9月3日,台湾外事部门沈剑虹接见日本驻台官员板垣修时表示,双方应避免相互刺激,以协商方式解决大陆架问题。10月23日,沈剑虹再次接见日本驻台官员板垣修,就大陆架资源及钓鱼岛主权等问题,交换意见。沈剑虹坚持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并非日本领土,大陆架问题无可商谈,态度明显强硬。9月15日,沈剑虹召见美国驻台湾代表安士德,就历史、地理及条约各方面,说明钓鱼岛与台湾的关系。〔10〕10月28日,钱复会见美国国务院中国事务处长修斯密时重申台湾对钓鱼岛列屿主权问题的立场,希望美国在该项管理结束时应将该列屿归还台湾。〔11〕台湾外事部门针对钓鱼岛问题,还专门成立“钓鱼台列屿专案小组”。1970年9月21日,专案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并规定每周一上午举行例会。〔12〕因此,国民党当局在1970年就对外交涉,与美国、日本斡旋,尤其想藉助美国力量维护钓鱼岛主权,并非谢长廷所言没有交涉。

  由上可见,国民党当局早在1968年2月就已经关注到钓鱼岛,从历史、地理、经济、政治、外事多角度维护钓鱼岛主权,并且积极与美国和日本交涉斡旋。国民党当局限于自身实力,以及当时国际形势,虽然主动维护钓鱼岛主权,但更多是寄希望于美国。
  二、国民党当局针对保钓运动的因应

  1970年9月,美日两国达成协议,准备将琉球交予日本,其中包括钓鱼岛,引起台湾留美学生的关注。他们开始整理和研究钓鱼岛的地理与历史、美日企图、国民党当局态度等,号召“全体中华儿女们”保卫钓鱼岛,“争主权,争国格”,在各地成立了保钓组织。1971年1月29-30日,海外留学生分别在纽约、华盛顿、芝加哥、西雅图、旧金山等地示威游行。三藩市和西雅图的游行队伍向国民党当局驻美官员递交抗议书,并前往日本领事馆抗议;华盛顿的学生代表进入日本大使馆面交抗议书;纽约的游行学生在联合国广场发表演讲。各地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向国民党当局、向日本政府、向世人表达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坚定立场。在游行中,留学生打出“钓鱼台是中国的”和“七亿人民一条心,全力保卫钓鱼台”等标语。七亿人民为当时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总数,显然当时强调的“中国”包括了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强调的是“一个中国”。台湾《联合报》报道了留学生示威游行,肯定其爱国行动。2月,国民党当局派台湾教育部门国际文教处处长姚舜赴美,就钓鱼岛问题向留学生说明立场和交换意见,但除坚持钓鱼岛的主权和领土外,其他的回答并没有获得学生的认可。〔13〕3月10日,旅美教育界、科学界人士王泽霖等523人上书蒋介石,希望“政府保持坚定立场,抵抗日本新侵略”。〔14〕3月12日,全美58个保钓组织联合发表致蒋介石公开信,要求向全世界公开宣布不得侵犯中国领土钓鱼岛、派兵占领钓鱼岛以保护领土主权完整、公布与美国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全部内容、公布对外谈判所有记录等。〔15〕张群代表蒋介石向500位海外学人回信,表示“主权属于我国”,“寸土片石,亦必据理全力维护”。〔16〕回信同样受到留学生的质疑,认为用国际法来解决钓鱼岛问题是不现实的,要国民党当局“拿出实际行动来阻止日本的侵略,不要空谈!”〔17〕4月10日,留学生再次在华盛顿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参加游行的学生来自美加各地,“远自西岸的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怀俄明州、阿利桑那州,中部的伊利诺、密西根、威斯康辛、印地安那、爱荷华、俄亥俄、肯萨斯、奥克拉荷马,南部的乔治亚、阿拉巴马、路易西安那、德克萨斯”,人数估计2500人。〔18〕游行队伍先赴美国国务院递交抗议书,随后前往国民党当局驻美机构向周书楷质询,最后向日本大使馆递交抗议书,呼吁国民党当局“采取较强硬行动”。这次示威游行规模大、影响大,将20世纪70年代的海外保钓运动推向了高潮。

  在海外保钓运动的影响下,台湾地区青年学生也纷纷组织抗议示威活动,保卫钓鱼岛领土和主权。4月12日,成功大学学生向台南美国新闻处长提出抗议。13日,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校园内出现“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 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 不可以低头”和“我们要到钓鱼台去钓鱼”等标语,表达爱国热情。14日,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学生前往日本驻台机构及美国驻台机构抗议,递交抗议书。同日,针对台湾地区青年学生的保钓活动,时任台湾行政机构副负责人的蒋经国接见高校青年教师,劝告他们不要使社会陷于混乱。国民党当局在肯定青年学生的爱国行动的同时,还派出官员和学者前往各大专院校对学生进行疏导。20日,“台湾大学学生保卫钓鱼台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会后召开了“钓鱼台问题座谈会”,台湾外事部门发言人魏煜孙,民意代表胡秋原、李文斋、谢仁达等应邀出席,魏煜孙希望青年学生“瞭解政府,信赖政府”。次日,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周书楷,由北美司司长钱复、台大校长阎振兴陪同,至台大演讲,重申国民党当局维护主权立场,同样希望青年学生要“信赖政府”。台湾教育部门负责人罗云平也发表谈话,呼吁“青年学生保持冷静,以合理的方式来表达爱国热诚”和“信赖政府,安心读书,才是正常的报国之道”。〔19〕国民党当局通过引导及劝说,基本掌控青年学生的保钓活动。针对美日签署“归还琉球协定”,青年学生决定于6月17日发动示威游行。国民党当局获悉后,经高层研究讨论,决定把游行限定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校方指示“人数愈少愈好,节目愈简愈好,路线愈短愈好,时间愈快愈好”。〔20〕当天,台北青年学生前往美国、日本驻台机构,游行示威,宣读并递交抗议书。抗议书将矛头直指美日两国,而没有指责国民党当局软弱,基本与政府立场保持一致。
  由上可见,国民党当局针对海外和境内的青年学生保钓运动,在阐明政府维护钓鱼岛主权立场的同时,都积极采取疏导措施,引导青年学生将诉求与政府保持一致。相较而言,国民党当局有效掌控境内的青年学生保钓运动,而部分海外保钓人士则摆脱国民党当局的掌控,将保钓运动发展为统一运动。

  三、国民党当局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反思

  国民党当局在1971年6月之前就已经关注钓鱼岛问题,多部门联合处理,针对事态发展,迅速及时展开相关措施应对,批准《大陆礁层公约》,颁布《海域石油矿探采条例》,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相关资讯,积极与美国和日本斡旋。国民党当局的立场也是非常明确的,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的领土。当然,国民党当局强调的“中国”是“中华民国”,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由于1949年后两岸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所导致的,但这并不影响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也不影响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事实。国民党当局也关注大陆方面对钓鱼岛的态度,在台湾外事部门整理的钓鱼岛大事年表中就记载,大陆方面广播电台在1970年12月3日的广播中首次指出钓鱼岛并非琉球群岛之一部分,而系属于中国大陆之领土。〔21〕所以,1968-1971年间国民党当局主动保卫钓鱼岛,种种因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钓鱼岛主权及领土完整,向美国、日本及世界宣示了钓鱼岛主权,并非如谢长廷所质疑的“做了什么抗议?”

  但不可否认国民党当局并没有及时、全部对民众公开,导致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不知道1971年前国民党当局的这些因应。尤其国民党当局对美国和日本的交涉,几乎没有公开,其藉口是“外交交涉,依照国际惯例在协议或条约未决定前,双方都有保密的责任,至决定或签约后双方一定公布,同时还须经‘国会’批准,始能生效”。〔22〕其实,国民党当局官员召见日本和美国驻台官员,交涉钓鱼岛问题,并非商讨“协议”,台湾《“中央”日报》却没有任何报道。台湾相关部门对钓鱼岛的探勘活动,并非对外活动,也未能及时对民众公开。所以,民众没有及时获得真实资讯,自然会认为国民党当局在钓鱼岛问题上软弱无能,倍加指责。但国民党当局公布大陆礁层石油矿区保留区位置表、批准《大陆礁层公约》及所附保留条款、批准《海域石油矿探采条例》,以及在台湾《“中央”日报》上发表系列文章,这些举措还是通过报章向民众公开了,并非如谢长廷所说“遍查历史纪录”仅有“二纸声明而已”。

  1949年,国民党当局迁台后,虽然仍保留在联合国的位置,但政治、经济、军事及对外关系都深受影响。美国对国民党当局给予扶植和援助,而国民党当局对美国采取一边倒政策。因此,国民党当局寄希望于美国出面,将钓鱼岛主权归还台湾。而且国民党当局的政治实力和军事力量,也不能以武力解决钓鱼岛问题。此外,台美关系及台日关系也决定国民党当局要通过外事途径解决钓鱼岛问题。客观的历史条件及国际环境,决定国民党当局“处理国际争端”“不主张诉诸武力”,而采取“直接谈判、调停、斡旋、仲裁及诉诸国际法院等途径解决”和“以和平方式处理国际争端为宜”。〔23〕当钓鱼岛问题发生时,国民党当局只能依靠美国,希望与美国公司合作开发油气,希望美国出面将钓鱼岛归还台湾。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将领土与主权问题寄希望于美国,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钓鱼岛问题的。
  1949年后,海峡两岸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虽然都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但彼此之间的对峙始终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其国际地位及影响日益提升。1970年,新中国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更是轰动世界,让在美国的华人也扬眉吐气,感到民族的自豪。国民党当局在钓鱼岛问题上,仍以两岸对立的思维模式,防范大陆方面。因此,国民党当局希望青年学生配合政府的保钓行动,教育部门负责人罗云平就曾劝告留美学生,“勿为中共统战工作所利用”。〔24〕海外留学生向国民党当局发表公开信,前往国民党当局驻美机构递交请愿书,希望国民党当局能出面解决钓鱼岛问题。但国民党当局的表现,严重动摇了国民党当局的合法性。1971年11月,海外留学生陈恒次、陈治利、王正方、王春生和李我焱归国参观,《联合报》27日报道大陆方面“利用青年爱国热情”“操纵保卫钓鱼台运动”。抗日战争期间,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战,最终实现抗战的胜利。但在钓鱼岛问题上,国民党当局却采取两岸对峙的思维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保钓运动的效果。

  四、结论

  无论从地理、历史,还是法理上,钓鱼岛其附属岛屿都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在1968-1971年间,国民党当局围绕钓鱼岛作出种种因应,并产生一定效果,虽未改变美国擅自将钓鱼岛交给日本、从而导致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的事实,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或抹杀国民党当局的努力。国民党当局基于两岸对峙思维模式,弱化了保钓运动的效果。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应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钓鱼岛主权是两岸中国人的共同责任。

  *本文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专案“新形势下推进两岸历史文化认同融合研究”[16JJDGAT002]阶段性成果。

  注释:

  〔1〕〔9〕《钓鱼台列屿问题之专案报告及研究》,《“外交部”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602/0020,第59、80页。

  〔2〕〔3〕〔4〕〔5〕〔6〕〔7〕〔8〕《钓鱼台列屿问题各机关所提资料》,《“外交部”档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602/0021,第4、1、34、43-44、82、84、87-89页。

  〔10〕〔11〕《钓鱼台》,《“外交部”档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412.7/0012,第236页。》

  〔12〕《钓鱼台列屿问题之专案报告及研究》,《“外交部”档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602/0019,第20页。

  〔13〕〔15〕〔24〕李子坚:《第一次钓运的回顾》,龚忠武、王晓波、林盛中等:《春雷之后:保钓运动三十五周年文献选辑》,台北:人间出版社,2006年,第29、19-20、28页。

  〔14〕〔19〕 《旅美学人上蒋介石书》、《信赖政府,安心向学》,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编着《钓鱼台列屿问题资料汇编》,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11年,第30、487页。

  〔16〕《张秘书长代表“总统”答覆旅美学人书》,《“外交部”档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713.1/0039,第11页。

  〔17〕〔18〕〔20〕《评张群代“总统”答五百海外学人书》、《四一○全美中国同胞华府示威记要》、《六一七学生示威纪实》,林国炯、胡班比、周本初等:《春雷声声:保钓运动三十周年文献选辑》,台北:人间出版社,2001年,第69、351、517页。

  〔21〕〔22〕〔23〕《钓鱼台》,《“外交部”档案》,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档号412.7/0012,第189、236、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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