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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台管辖权

马英九批评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台管辖权。(中评社 倪鸿祥摄)

“鼓浪前进─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与会者高喊“钓鱼台、我们的”、“钓鱼台、“中华民国”的”。(中评社 倪鸿祥摄)

“鼓浪前进─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鼓浪前进─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4月10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时指出,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台管辖权,掀起70年代保钓运动,唤醒了当代海内外中华学子“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懐与民族认同,以及海两岸人民共同捍卫钓鱼台领土主权意识,并促使国际社会正视钓鱼台主权争议,他反对美日将钓鱼台列屿纳入《美日安保条约》范围的做法。

  钓鱼台教育协会、全台渔会、苏澳区渔会、头城区渔会、琉球区渔会、台湾师范大学国际与社会科学学院上午共同主办“鼓浪前进─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马英九受邀出席开幕致词,当他和与会者合照时,还一起高喊“钓鱼台、我们的”、“钓鱼台、‘中华民国’的”。

  马英九致词说,很高兴来参加今天的“保钓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与各位保钓同志共聚一堂,一起纪念光荣的保钓50年!

  回顾50年来的保钓历程,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台管辖权,掀起了70年代的保钓运动,唤醒了当代海内外中华学子“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懐与民族认同,以及海两岸人民共同捍卫钓鱼台领土主权的意识,并促使国际社会正视钓鱼台主权争议。“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台重建灯塔的举动,再次引发90年代的保钓运动,进一步集结四海华人之力,尤其台湾与香港保钓人士在1996年成功抢登钓鱼台,挥舞两岸国旗,为钓运史留下经典画面。

  马英九说,2008年我担任“总统”后,先后爆发日本保安厅舰艇冲撞“我国”海钓船的“联合号事件”、日本政府收购钓鱼台的“国有化事件”,使得保钓风云再起,当时我严正表明保卫钓鱼台主权与渔民权益,“一寸都不能让”。2012年9月25日,苏澳区渔会近300位渔民搭乘58艘渔船,在政府支持、海巡护卫下到钓鱼台海域进行“争生存、护渔权”活动,是钓运史上最光辉的一页,这项爱国行动更成为政府与日本谈判渔权,签订《台日渔业协议》的莫大助力,进而立下“主权不让步,渔权大进步”的里程碑。
  
  2016年蔡政府上任后,对日本卑躬屈膝,态度软弱,政府不但无法成为保钓的助力,甚至弱化保钓意识。我们看到去年日本新版小学教科书把“我国”钓鱼台列屿和韩国独岛列为日本固有领土后,中国大陆及韩国强烈反弹,但蔡政府却静默不语;而蔡政府所修的课纲,对于钓鱼台问题轻轻带过,不提“我方”对钓鱼台列屿的主权主张及论据,既没有说明为什么钓鱼台属“中华民国”所有,也未批判日本侵犯“我国”领土主权的行径;有些国中教科书只轻描淡写地说“台湾与中国、日本对钓鱼台主权问题争议不断”,好似事不关己,毫无主权意识。

  在此情况之下,民间的力量就益显重要。钓鱼台教育协会拟定“保钓50周年行动计划”,除了召开今天的研讨会外,下半年还要发起“讨海护渔保钓大游行”,并搭配制作纪实短片、少年绘本、民俗小戏,以及出版专书、巡回研习等,建立钓鱼台的乡土意识,让钓鱼台通识教育向下扎根,以建立全民积极捍卫钓鱼台的共识。陈美霞理事长所做的种种努力,我们深感敬佩。

  马英九说,本月中旬,日本首相菅义伟将访美与美国拜登会谈,预料将双方将再确认钓鱼台列屿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牵涉到“我方”对钓鱼台主权的主张,我认为有必要在历史与法理上予以厘清。

  美国根据1951年9月签订的《旧金山和约》而托管琉球,并于1971年与日本签订“冲绳归还条约”,依此于1972年片面将琉球群岛行政权交还日本,同时将本不属于琉球的钓鱼台列屿的“行政权”一倂转交日本,此举引发两岸政府及海内外华人的强烈抗议。当时美国一再重申,对钓鱼台主权问题保持中立,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权交予日本,并不构成主权的移转,不会影响其他国家对钓鱼台主张之权利。

  美国对钓鱼台是否适用《美日安保条约》,过去是采取回避的态度。1996年保钓运动再起时,克林顿政府即不愿明确表态而含糊其辞(mumbling),当时的说法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台的主权主张”,国务院也不愿澄清美日安保条约是否适用于钓鱼台。反倒是曾任卡特总统副手的美国驻日大使孟岱尔(Walter Mondale)于受访时说过,钓鱼台列屿不适用于美日安保防卫的范围。

  相较于克林顿政府的建设性模糊,布什政府则采取明确的立场,2004年3月,国务院副发言人艾瑞里(Adam Ereli) 指出,钓鱼台处于日本政权行使范围之下,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规定。奥巴马政府时,早期也是采取模糊态度,强调对钓鱼台列屿最终的主权归属,不持任何立场,期待主张拥主权的各方,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歧见。后来基于防堵中国大陆崛起,强化美日同盟战略,则言明将钓鱼台适用美日安保条约。

  奥巴马政府起,美国至今一直维持将钓鱼台纳入美日安保的立场。但身为主张钓鱼台主权的“中华民国”,又该持怎么样的态度呢? 1960年签署的《美日安保条约》自始并未明定钓鱼台属该条约涵盖的范围;《旧金山和约》虽然规定日本同意将琉球在内的“西南诸岛”让美国托管,但钓鱼台列屿并非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不属于琉球群岛,本就不该随琉球置于美国托管之下,更不应随琉球将其行政权一并转交日本,钓鱼台自应无涉《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

  尽管各方对《美日安保条约》有许多不同的政治解释,但其法律涵义应指在日本辖下且无主权争议的领土,才是美日共同防御的范围。钓鱼台列屿是在甲午战争结束前被日本所窃占,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宣言》明定,务将日本由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驱逐出境;《波茨坦公告》复明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中日和约》更废止《马关条约》的效力。钓鱼台的主权应恢复“中华民国”所有。美国当年将钓鱼台行政权移交给日本时,曾对“我国”承诺,对钓鱼台列屿主权归属问题所产生的争议,会保持中立;而把有主权争议的钓鱼台纳入美日安保中,岂不是形同选边站,认同钓鱼台的主权归属日本?

  马英九说,我们能够体认《美日安保条约》之精神在于维系区域之和平与稳定,但我们的立场在于坚定主张“我国”拥有钓鱼台列屿的主权,对于钓鱼台纳入《美日安保条约》恐释放错误讯息,有损“我国”主权权益,我认为我们不该赞成。

  我曾说,“总统”、市长是我的“职业”,保钓则是我的“志业”。保钓50年,我们不能不提两位毕生以保钓为志业的大将,陈美霞理事的另一半,大家口中的“老林”-林孝信先生,以及当年发表“保卫钓鱼台”文章,点燃海内外保钓第一支火炬的王晓波先生。70年代林孝信先生在美国推动保钓而被列为黑名单,滞美21年方得返台,回国后他全力投入通识教育、科学普及、劳工运动等改造社会行动,当然还有他从不放弃的保钓运动。筹办大游行、创办研习营,老林是一位保钓的苦行僧。2015年底,老林先走了,他把最挂心的“钓鱼台教育计划”交给了晓波,晓波也担任钓鱼台教育协会的监事及顾问。去年,晓波也走了;老林与晓波,他们鞠躬尽瘁。保钓50年,我们缅怀这两位保钓灵魂人物,缅怀这两位老朋友;我们永远不忘他们的贡献,我们接棒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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