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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提机要费除罪助扁脱身?柯建铭驳斥

绿委柯建铭(右)与何志伟(左)。(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4月14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天将排审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等人提出的“会计法第99条之一修正草案”,此案攸关“国务机要费”除罪化”。据转述,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下午在民进党中常会报告指出,过去处理特别费除罪化时,国民党团即认为随后要处理的就是“国务机要费”;他认为,不管是“国务机要费”或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并非针对个案。

  陈水扁因2006年爆发“国务机要费案”被依贪污罪起诉,该案目前在更二审阶段。

  蔡易余等16人提案说明,有鉴于“国务机要费”由来可追溯至40、50年代,当时分为“机要费”与“特别费”二笔,60年代则合并称为“国务机要费”,显见“机要费”与“特别费”之性质相同。2011年当时曾修法,为避免修法困难,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因此,蔡提出的“会计法第99条之一修正草案”,将特别费增列“机要费”一项,使其同样除罪化,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

  对于财政委员会即将排审此案,国民党则痛批是为了受“国务机要费”有罪判决的陈水扁脱罪。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日则在中常会说明此案的排审过程。

  据转述,柯建铭说,现在国民党反对,认为是替陈水扁脱罪,但之前“立法院”处理特别费除罪化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曾说,随之要处理的就是“国务机要费”,现在却又反悔。柯建铭认为,“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一样都是属于历史共业,都应该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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