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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宪增6指明处所需接受强制检测

  中评社北京4月22日电/据大公网报道,政府21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6个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现时,在全港所有地区,如有住宅(包括商住两用)大厦新增一宗或以上确诊个案、其污水样本检测呈阳性,或有其他因素显示可能存在感染风险,均会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因应今日(4月21日)录得的初步确诊个案,有两个符合上述准则的指明地方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此外,屯门友爱路10号友爱邨爱晖楼(第3座)曾于2021年4月7日及4月14日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由于病毒潜伏期有机会较长,因此有关人士须进行第三次检测。另一方面,由于3间学校爆发上呼吸道感染个案,而上呼吸道感染的征状与新冠肺炎相似,为谨慎起见,该3间学校亦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

  政府亦公布,明日(4月22日)将增设两处流动采样站,为须接受强制检测人士提供服务。地址分别为屯门友爱邨爱晖楼(第3座)地下对出空地,和将军澳坑口新宝城平台网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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