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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三年下降三成

  中评社北京4月23日电/4月23日从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至2020年,浙江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8798件,罚款金额25.88亿元,行政拘留885人,刑事拘留1198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据介绍,2020年,浙江全省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30.6%;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3.3%,较2017年上升5.7个百分点;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达98.1%,创历史新高,较2017年上升4.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43.4%,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高水平,较2017年上升14个百分点。

  作为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浙江将率先启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碳中和工作,推进“零碳”体系、低碳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同时,按“淘汰一批,支持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能源结构优化六大专项行动,试点碳排放评价,推进重点行业碳强度分类管理和企业碳账户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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