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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至君:从西方国家实例看爱国者治港必要性

第九届中评智库青年论坛与会者合影(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员、中评社国际部主任郭至君在会上发言(记者 沈而忱摄)

  中评社香港4月27日电(记者 沈而忱)由中评智库基金会、中国评论通讯社与“就是敢言”青年组织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中评智库青年论坛“爱国者治港与青年建言”日前在中评社香港总部举行。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员、中评社国际部主任郭至君在会上发言表示,一些西方国家对“爱国者治港”原则故意歪读,存在双标,对此需要思考并且积极应对。

  郭至君表示,“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在一些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煽动下,公然鼓吹港独,利用选举制度漏洞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不仅严重影响特区政府施政,更威胁到了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因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高票通过要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并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然而,西方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马上对此表示了高度“关切”,批评中国提出修改选举制度以确保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做法是对香港自治及民主进程的攻击和破坏。我认为,对于关于“爱国者治港”原则出现的中西方角力,我们应透过现象看本质,去认真分析西方国家为何“关切”以及他们的“关切”是否站得住脚?同时,我们也要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应如何积极应对并在香港社会普及“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必要性。

  首先,郭至君认为,一些西方国家对“爱国者治港”原则故意歪读,存在严重的双重标准。

  我们都知道,很长时间以来,一些西方势力把香港看成图谋政治私利的“宝地”,利用他们长期在香港培植的代理人,打着“民主”和“自由”的旗号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主权,甚至不断给予香港本土激进势力资金和人力的支持,煽动上街游行甚至是修例风波时期的“黑暴运动”。而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则配合外部势力,利用香港选举制度漏洞,散布“港独”谬论,阻挠特区政府施政,抗拒中央管治甚至谋求夺取特区的管治权。对此,当中央政府决定出手进行改革之后,这些别有用心之人却开始歪曲“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原本意义,以双重标准来“解读”中央政策。

  事实上,就以美、英两国举例,美国及英国国会民选议员就职前是必须宣誓的,前者须宣誓效忠《美国宪法》,后者则须宣誓效忠英国王室,两者同样需要签署誓言作实。另外,《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规定: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颠覆或反叛合众国(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支援(aid or comfort),概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职或军职官员;而在英国,议员须效忠英国王室,且《1848年叛国罪重罪法令》(Treason Felony Act 1848)中有规定,任何意图废黜君主的行为均为犯罪,议员若被判叛国罪罪成,即会自动被取消议员资格。

  不仅如此,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等许多西方国家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威胁国家安全四大罪行方面,都有具体的法律规管。例如,美国《刑法》第2381条订明,凡是效忠美国的人,若他们对美国宣战,或是依附于美国的敌人,并在美国或其他地方给予美国的敌人帮助,即犯叛国罪,最高刑罚是死刑;英国也有一条至今仍有效的古老法例——《1351年叛逆法》,其中明确指出,涉及威胁国家稳定或存续的行为,包括发动战争、意图杀害君主等,最高可判处死刑,法例条文其后多次作出修订,直至1998年修例后把有关最高刑罚改为终身监禁。

  一个地区或者国家,不是由爱国者治理,难道是由叛国者治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早已在上述的法律条文中清楚地阐释——那就是绝不可以。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知到,实行《港区国安法》和修改香港选举制度漏洞以防止叛国者进入香港宪政体制是天经地义之行为,无容置疑,所谓“对香港自治和民主进程的攻击”完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型、严重的双标行为。

  第二,郭至君认为,“爱国者治港”原则与香港的民主自由并不冲突,香港全社会对此应有合理认知。

  从去年港区国安法出台之后,香港民主自由被“扼杀”、被“断绝”的字眼就不时从相当多西方国家政客和主流媒体的说辞中出现,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如果仔细研判我们会发现,那些西方政客言语里要求的“香港民主”是没有“国家”前提和限度的、与西方毫无分别的民主价值观与民主制度图景。但事实上,香港已回归祖国近二十四年,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虽说香港相对于内地实施不同的制度,但这不意味中央政府对香港没有全面管制权。“一国两制”的内涵从来都是在“一国”的基础上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个核心要义一直被别有用心之人刻意模糊甚至忽略。

  香港曾经长期被英国进行殖民统治,我们不妨想一想,157年的英国殖民统治赋予过香港自由、民主吗?当年港督上任的誓词中,只有对女王的效忠、义务,对于香港的利益、香港人民的福祉却丝毫未见。在殖民政府统治下,港人基本上无权参政,集会、罢工和抗议自由亦被多次打压,而除了港督由是英国皇权选定之外,英籍白人亦几近担当了政府所有高层职位,直到1984年中英谈判成功,正式签署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的中英“联合声明”以前,香港的立法局都没有发挥过独立立法的作用,当时的议员没有一个是香港市民提名的,更没有一个是通过民主程序选出来的。

  可以见得,西方势力在教育和煽动香港反对派追求民主时,从来没有将西方国家自身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经验和政治伦理一并传授。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和自由是在不爱国的前提下还可以无所畏惧得“发展”的,中央政府所强调的“爱国者治港”绝不是搞“清一色”和“一言堂”,但是,当“不爱国的民主” 侵蚀“一国两制”的底线和制度安全并构成颠覆性的政治风险时,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是理所应当被杜绝的。

  第三,郭至君认为,中国在国际交往中会遵守国际准则,但绝不会在国家主权事务上进行任何退让。

  就拿今年1月美国国会发生的骚乱来举例,美方口口声声关心香港的“民主自由”,但占领国会事件发生后,美国员警不仅当场击毙示威者且没被起诉,美国政府还在一周内便拘捕、检控涉案人士。然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香港,香港将骚乱策划者、参与者绳之以法,让其受到必要的法律制裁,却被诬蔑为“有政治动机的行为”,这又是什么道理?

  仔细分析,不过是一些西方势力借由“民主”、“自由”、“人权”的幌子来夺取香港的管制权,利用后真相时代和民粹主义对中国这几方面的进步和成就进行夸大、扭曲、污蔑,以求遏制中国整体的发展。我们应该知道,这是一些西方势力妄图以制度霸权,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伎俩,也是日益强大的中国和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秩序和国际领导力层面上博弈的一种体现。

  然而,从美国阿拉斯加安克雷奇的中美高层战略对话时的“火光四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的底线思维——无论对方是谁,中国绝对不会在涉及国家主权之事上进行任何让步。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一些反对派的所作所为并不是要求拥有民主和自由,而是有意颠覆国家政权,破坏领土的完整。对此,我们应该撩开掩护其上的“面纱”,直面险恶用心,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容忍这种行径,没有一个政府会对此视而不见。

  早在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就指出,所谓的爱国者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二十四年来,这样的初衷从未改变。

  通过近几年香港社会出现的不安定因素,一些西方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险恶用心早已充分暴露,作为香港人,我呼吁,香港管制团队和全社会应理性、切实瞭解完善选举制度的正当性、必要性。而把香港视为家的青年人们,更应该有自己的判断,看清一些西方势力“民主与自由”背后的伪善,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加油助力,毕竟,没有人愿意看到原本和平繁荣的家乡因为国际间的政治角力而变得支离破碎。

  郭至君表示,无论在哪个国家,效忠自己的祖国都是公职人员以及竞选公职的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伦理。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将“爱国者治港”落实到位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力和责任,合宪合法,正当合理且不容任何外部势力进行任何手段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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