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江乐士:英新法案暴露“英式双标”的虚伪

热点搜索

江乐士:英新法案暴露“英式双标”的虚伪

  中评社北京4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香港回归以来,在不同方面均把人权放在优先位置,据基本法第3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公约》第21条保障了和平集会和自由结社的权利。但这些权利不是绝对的,《公约》明确指出,如果涉嫌“公共安宁、公共秩序、维持公共卫生或风化、或保障他人权利自由所必要者”,就可以限制有关权利之行使。

  个人权利要与社会利益平衡

  据《公安条例》第13条,若在公路、大道或公园举行超过30人的公众游行,就必须通知警方,若通过申请,警方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但如果活动期间出现暴力、混乱情况,或引致严重交通阻塞等合理原因,警方可能会拒绝申请,或为活动附加条件。若申请人对决定不满,由退休法官或前裁判官担任主席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有权推翻有关决定。

  2005年,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未获批准而举行约40人公众游行而被定罪,其就通知书制度上诉至终审法院,称该制度违宪(FACC 1&2/2005)。终审法院时任首席法官李国能、时任非常任法官梅师贤等人,认为原审判决通过相称性原则,“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和平集会权利之间取得适当平衡”。由于警方行使酌情权符合法定要求,因此符合宪法要求,遂驳回梁国雄的上诉。

  今年4月16日,黎智英、李柱铭、梁国雄等7名被告因参与前年8月18日的非法集结,而被判罪成,另外两人早前经已认罪。案情指,警方向维园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后,被告却无视警方的反对,开始非法游行至中环方向。法官认同通知书制度,拒绝相信被告当日进行所谓的“流水式疏散”,故判处众被告8至18个月监禁,其中4人获缓刑。鉴于有关罪行最高可处以5年监禁,而被告当中有数人是“惯犯”,相关判决已经算是宽宏大量。

  当然,香港不是唯一一个会对和平集会权利进行合理限制的地方,集会自由并非绝对,可谓国际共识。当政府实施相关限制,通常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保障其他人的权利。

  例如在美国,主要城市都会容许警方限制公众集会,在纽约要是没有警方许可,就不得在公园举行超过20人的活动,或在街道上游行。换言之,个人权利不能凌驾公共安全。

  至于英国,现时国会正审议《警察、犯罪、量刑与法院法案》,拟制定更严厉的法例以规管公众示威活动。根据新法案,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并赋予警队更大的执法权力,甚至包括拘捕单独制造噪音的示威者。警方还可以规限示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并设下噪音限制,强行终止“对旁人构成影响”的示威活动。内政大臣亦将被授权制定对社区和组织构成“严重破坏”的法律定义,此后警方可以据此对示威活动施加条件。

  该法案引起国际特赦组织等公民权利关注组织的强烈反对,称之为对集会权利的“惊人攻击”。批评者指该法案透过模棱两可的标准,几乎可以强制终止所有示威活动,对民主权利构成威胁。连前内政大臣白文杰亦表示该法案引致“更多警民冲突”,让“重视宽容、民主、公开辩证的英国人感到不快”。

  英国外相蓝韬文曾多次批评香港特区政府处理示威的方式,但该法案却如同掴了他一巴。正如公民组织Best for Britain行政总裁Naomi Smith所言:“我们批评其他政权限制示威活动,自己却在干同样的事”。

  即便是一贯反华的“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也意识到了英国政府的虚伪,发言人Sam Goodman指:“英国不能一面对香港示威者被定罪表示关注,一面却在国内粗暴地出台一项恶法。”

  英无视法律盲撑乱港分子

  尽管蓝韬文之虚伪已是路人皆知,但始终没有人可以低估其不择手段损害香港司法制度的决心,其先是中止了英国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为香港罪犯大开方便之门;继而又宣布考虑不再让英国法官担任香港终审法院的非常任法官。他甚至出言向已获香港律政司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施压,这已经揭示了蓝韬文为损害香港司法制度的手段。但要是他以为David Perry辞任就可以干扰审判,那就大错特错了。

  今次审判由胡雅文法官负责,她是一名经验丰富、一丝不苟的法官,相信她必然仔细评估过相关证据,在排除所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判处被告罪成。这是整个普通法世界的通用标准。

  然而,蓝韬文显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当被告被判罪成后,他又再度发表意见,称特区政府起诉“民主支持者是不可接受、必须停止”云云。换句话说,他是主张违法者只要支持“民主”,而且有钱有名气有靠山,就可以凌驾法律。这是对法治的侮辱,英国国内也不可能接受。蓝韬文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他应该比大多数人都理解,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无论身处任何地位,只要违法,都必须面对法律制裁。

  虽然英国人一直为自己公正和诚实的原则自豪,但蓝韬文针对香港的虚伪手段,却令所有了解实际情况的人感到遗憾。如果他以为可以通过损害香港法治以摧毁这座城市,那就大错特错。香港习惯面对困难,其内在力量可以让它渡过所有难关,在“一国两制”底下,这座城市会继续奋斗,朝着光明的未来前进。

  注:原文刊于英文《点新闻》,中文版由编者所译,有删节

  前刑事检控专员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50790.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