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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送的哺育奶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是巡察组吗?我要反映一个问题。”不久前,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片区的居民王阿姨拨通了巡察举报专线电话。

  “阿姨,您请说。”接听电话的是天山区委第三巡察组干部娜扎来提?阿不里米提。

  “我家孙子的哺育奶,社区每次都不给往家送,还打电话教我们骗人。这事你们管不管?”王阿姨的声音有些激动。

  哺育奶是乌鲁木齐市一项惠民政策,该市常住人口中0至6岁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天可领取一盒200毫升纯牛奶。王阿姨反映,由于她腿脚不好,不方便取奶。但社区干部不往家里送奶,还要求她若有人抽查,就说社区每次都按时把牛奶送上门。

  巡察组决定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娜扎来提?阿不里米提和同事赵国军来到王阿姨所在社区的工作大厅。

  他们先是在社区门卫室发现了3盒哺育奶,又在社区工作人员贾某办公室发现了2盒哺育奶。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娜扎来提?阿不里米提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正往柜子里塞什么。走近一看,又是3盒哺育奶。

  按照哺育奶发放的相关规定,牛奶供应厂家每隔10天会将哺育奶送往各社区,包户干部领到哺育奶后,必须在一到两天内送到居民手中。对比社区签收登记台账,这8盒哺育奶属于超期未送,其中6盒的保质期只剩2天。巡察组还发现,部分小区门岗和商超门店摆放着过期的哺育奶,无人领取。

  “哺育奶发放,表面看是多发一袋、少发一袋或者没有送到居民手中的问题,实际是社区干部为民服务责任心缺失的问题,是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漏洞的问题。”赵国军说。

  巡察组制定了进一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辖区0至6岁儿童信息,电话核实社区是否按期发放牛奶;逐一核对牛奶台账、社区与奶企对接签收表、人员增减台账,查看发放人数与实际领取人数是否吻合。

  经过多方面调查核实,巡察组发现该社区普遍存在包户干部长期不按时配送哺育奶、台账记录混乱、儿童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片区管委会,要求立查立改,其他社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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