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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民阵为何不敢回答警方问题?

  中评社北京5月11日电/网评:民阵为何不敢回答警方问题?

  来源:大公报 作者: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

  法治社会,绝不允许非法社团存在。既不能让其悠游市场,纵横牟利;更不能放任其政治操弄,破坏社会安定。

  香港民阵就是这样的非法“怪胎”。民阵全称民间人权阵线,成立于2002年,未进行社团注册已逾10年。这看上去不可思议,却是活生生又尴尬的事实。值得一提的是,从其名头观之,所谓民阵并非普通意义的社团,而是有着鲜明政治色彩的组织。而且,从其多年来的所作所为来看,堪称乱港组织的“中流砥柱”,是香港街头暴乱、政治动乱的乱源。

  为乱港而生为乱港而来

  香港回归祖国接近24年,民阵一直是非法存在。更显这个乱港渊薮的“资深”和流毒极深。值得一提的是,民阵不是单纯的社团组织,而是盘根错节的乱港大本营。据报道,民阵成员团体约有30多个,当中包括不同的政党及劳工组织等,几乎所有揽炒派都参与其中。该组织多年来曾就不同政治议题牵头发起多场大型集会及游行。“修例风波”期间,民阵发起的多次游行后来都演变成暴动。因此,民阵非法诞生的那刻起,就是为乱港而生,就是为乱港而来。

  如此社团,即使合法注册,也早已触犯法治红线,必须依法取缔。何况,这是一个非法的政治“怪胎”!犹记2019年年中,在香港街头暴乱中,民阵曾经致信61个驻港总领馆和办事机构,呼吁对香港发出旅游警示。这也意味着,民阵和西方反华势力勾结乱港害港的事实。

  去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乱港组织和个人或作鸟兽散,或潜逃海外,但在法治亮剑之下,一切乱港组织都现了原形。现代法治社会,无论是标榜人权自由,还是配合西方高调反华,只要违反法治底线,都逃脱不了法治惩戒。正所谓“出得嚟行预咗要还”(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民阵19年来没有任何注册,属于没有户口的“黑户”。如此社团组织,具有难以洗白的“原罪”──为西方反中乱港而生。仅此而言,民阵就必须依法取缔,对于加入民阵的组织和个人,也要依法予以甄别,倒查19年,将其违法反中乱港事实厘清,针对违法性质予以处理。

  稍感欣慰的是,国安法实施以后,虽然揽炒派发起一波波的反扑,虽然西方势力对中央和特区政府不断施压,甚至实施所谓的“制裁”,但国安法利剑还是让香港社会变得清明了。这不是秋后算账,而是斩却乱源,实现香港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去乱源要釜底抽薪,像民阵这样的非法社团组织,就是让香港不断萌发乱象的“种子”。故而,挖除“坏种子”祛除“朽根茎”,不让其生根萌芽和开支散叶是当务之急。

  香港警方上月要求民阵在限期前交代六项资料,包括收入来源、银行账户,以及与支联会等26个团体联署致联合国的目的和原因等。应该说,警方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若是合法社团,交代上述六项材料是其固有义务,毫无不妥之处。然而,民阵不仅没有向警方提交相关材料,而且还混淆视听,拿基本法保障结社自由作为挡箭牌。这是顾左右而言他,也是无理强辩解。

  没有违法乱纪的“自由”

  这样的辩解没有任何意义,自然也无法向警方交代。毕竟,民阵本身就没有注册,顶着“黑户”运行多年,它不是不能提供给警方六项资料,而是这些资料是其不能拿出来的“黑料”。一旦呈送警方,不仅完全暴露了其非法社团的本性,而且也暴露了和其他非法组织勾结的罪状,更揭开了其配合西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反华的事实。简言之,这等于民阵自暴其丑和揭开了自己的盖子。

  当然,作为畸生19年的非法“政治怪胎”,民阵不仅孵化了众多反中乱港组织和揽炒派,也形成了一套自我保护应对法治监管的歪理邪说。以其拿基本法当挡箭牌为例,民阵和其孵化的揽炒派什么时候遵守尊重过基本法?民阵连“一国”都无视,整个成为西方豢养的反中组织,拿基本法为自己辩护,自然是越描越黑。至于其主张的结社自由,结社是有前提的──首先是依法注册吧──民阵没有;其次是遵守法律,民阵更没有。民阵有的是给揽炒派反中撑腰,有的是配合西方反华,有的是支持游行示威变成街头暴乱。因此,民阵结社没有履行注册责任,只有反中乱港的自由。这样的自由是违法的自由且必须受到惩戒。

  民阵法外运行19年,且成为揽炒派的孵化地和配合西方反中乱港大本营,其言也乱矣行也悖矣,到了依法取缔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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