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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依法地方政府不能采购陆制疫苗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中5月13日电(记者 方敬为)台湾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快速增温,两天新增23起本土病例,但台湾至今只取得约30万剂AZ疫苗,目前只剩不到20万剂。防疫指挥官陈时中昨天松口,开放地方政府自行采购疫苗。有关县市政府能否采购大陆疫苗?引起讨论。台中市政府卫生局今天表示,“中央”法规规范,中国大陆研制的人类医药用疫苗属于“不准输入项目”,因此地方政府也不能自行采购陆制疫苗。

  陈时中表示,只要是通过EUA(紧急授权)的疫苗,透过有执照的药商取得输入许可,并向防疫指挥中心申请,地方政府“合乎规定即可采购。”

  国民党台中市议员李中昨天立即要求台中市政府筹措经费,购买350万剂副作用较低的BNT辉瑞疫苗,普及台中市疫苗施打率,强化防疫量能。但由于BNT辉瑞疫苗大中华区总代理是上海复星制药公司,地方政府能否自行采购,引发讨论。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昨天答询将展开采购评估,今天则进一步说明指出,有关自购疫苗,经询问疾病管制署表示,无论国外进口或台湾自制之COVID-19疫苗,依药事法第48条第2款规定,需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专案核准,始得制造或输入。另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订定“大陆物品之输入管理规定”,人类医药用疫苗属于“不准输入项目”。

  卫生局指出,目前台湾COVID-19疫苗已由“中央”统一向国外厂商及COVAX订购,台湾疫苗厂也已进行研发并完成二期临床试验收案,可能于下半年取得台湾紧急授权,故经评估,因“中央”已采购全民接种所需疫苗量,为避免重复采购造成后续疫苗过期浪费,台中市将持续配合“中央”政策,依“中央”公布接种顺序及配拨疫苗提供民众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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