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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检署”:双北、桃、基、苗暂缓开庭

  中评社台北5月16日电/台湾“高等检察署”今天下午呼吁民众注意,因疫情升温,台北、新北、士林、桃园、基隆地检署,至28日止,苗栗地检署则至31日止,暂缓开庭及到案执行。

  据中央社报道,“高检署”指出,为避免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于疫情警戒第三级期间,除双北地区的检察署均应依照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的第三级防疫规范及“法务部”与“高检署”指示的具体防疫作为配合办理外,其他地检署如有居住于双北市的当事人或诉讼相关人员(如辩护人、告诉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除具时效性(例如逮捕、拘提、通缉到案等移送之案件)、紧急性(突发事件)或必要性(检察官决定)的案件,基于防疫优先原则,可视辖区疫情状况,因地制宜考量是否暂缓或弹性调整开庭与到案执行时间。

  此外,各检察署若有暂缓或调整开庭或到案执行时间,请先以跑马灯、脸书或于官网上公告等方式,公告周知相关暂缓开庭或到案执行事宜,并辅以适当方式通知个案当事人及诉讼相关人员,确保安全防疫。

  “高检署”提及,除内、外勤及具有急迫性、时效性、必要性的案件外,台北、新北、士林、桃园、基隆地检署自5月15日至28日止,苗栗地检则延至5月31日止,取消开庭与到案执行,民众如仍有疑义,可拨打下列电话询问各地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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