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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修宪”委员会推举选出朝野5召委

“立法院”如期召开“修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中评社 黄筱筠摄)

左起周春米、管碧玲、锺佳滨。(中评社 黄筱筠摄)

每位委员的中间都有透明隔板。(中评社 黄筱筠摄)

委员会内不准饮食。(中评社 黄筱筠摄)

委员会门口有贴上防疫公告。(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18日电(记者 黄筱筠)台北市、新北市防疫升至三级警戒,“立法院”今天仍如期召开“修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并以推举方式选出5名召委;民进党团推荐“立委”管碧玲、周春米及锺佳滨,国民党团则推荐“立委”李贵敏、郑丽文担任召委。

  不过,防疫上为了第三级防疫,每位委员的中间都有透明隔板,且距离也拉开,更不能在委员会里面饮食,“立委”与媒体也都全程戴口罩。

  民进党推举的召委中周春米与锺佳滨都有意参与党内屏东县长初选,两人共同担任“修宪”委员会召委,也嗅出竞争的意味。

  “立法院”去年10月6日正式成立“修宪”委员会,依政党比例由民进党22人、国民党14人、民众党2人、时代力量1人组成;其中,民进党礼让两席给无党籍“立委”林昶佐、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由于“修宪”委员会启动运作需朝野协商,“修宪”委员会今天召开第一次会议。

  依据“立法院”“修宪”委员会组织规程第4条第1项规定,“本会置召集委员5人,由委员互选之”。18日“修宪”委员会的召委选举,将由民进党团推举3人、国民党团推举2人担任召委。

  根据“立法院”“修宪”委员会待审议案一览表揭露,截止4月30日,有52案待审,内容包括18岁公民权、废止“考试院”及“监察院”、国情报告常态化、恢复“阁揆”同意权、降低“修宪”门槛、动物保护入宪等。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等相关规定,“修宪”须经“立法院”“立委”1/4的提议,3/4的出席,及出席委员3/4的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的半数,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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