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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拍照的是与非

  中评社香港5月24日电/大公报报道,前周日,香港圣乐团假香港大会堂音乐厅举行母亲节音乐会。演出前,该团音乐总监、著名作曲家陈永华教授转身向听众宣布:为庆祝母亲节,经已与管理场地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简称康文署)取得共识,全场演出欢迎拍照。此话一出,全场报以分贝极高的掌声。我亦马上举起手机,立此存照。

  其实在音乐厅拍照,可以还是不可以?这是香港各大音乐厅的一大问题。一直以来,所有演出场地都禁止拍照、录音,既因为避免影响演出,也因为演出者的版权问题。可是随着手机盛行,用手机拍照成为老幼咸宜的习惯之一,执行了几十年的禁止拍照这条音乐厅金规玉律,也因而作出调整。

  一个近来比较惯常做法,是容许听众在谢幕期间拍照。据康文署朋友介绍,这些措施已经应用在所有他们主办的音乐会上,当然也要事先得到音乐家表示不反对。至于各大乐团也基本上采取同样做法。例如香港演艺学院的歌剧场刊说:“节目进行中严禁未经许可的摄影及录音”。香港中乐团就更直截了当,在节目单里面以“乐韵绕梁、分享当下一瞬”为题,明确道出:“欢迎听众于谢幕期间拍照”。

  虽然如此,大部分的场刊仍然一概列出“请勿拍照、录音或录影”,以及演出前播放出两文三语的提示,重复禁止拍照等规例。不明所以的,不单是席上的听众,也包括场地工作人员。

  记得三月香港管弦乐团演出,谢幕期间我用手机拍摄指挥和乐团(附图)。很快就有场地人员跑过来禁止,引来不少目光注视我的“非法行为”。事后我向那位职员澄清,演后拍摄是可以的,也同时提醒,作为执法人员,要首先熟识所执的法。那位姑娘也马上道歉。同样事情再次发生在上月大会堂的香港儿童交响乐团音乐会。对于那些不必要的骚扰,事后我向康文署朋友们反映,他们表示会提醒同事们关于拍照的最新措施。

  为了避免讯息混乱,建议在场刊和广播禁止拍摄之后加一句:“谢幕期间除外。”到时皆大欢喜、尽兴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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