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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往内地银行账户 每日上限八万人民币

  中评社香港5月24日电/大公报报道,找换店这个产业早于19世纪已存在,当初主要惠及香港的一些外商,为需要和英国人做生意的中国本土商人提供便利。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香港的银行就开办人民币存款业务和面向内地的人民币汇款业务(即在香港寄出港币,在内地领取外汇券)。到80年代后期,由于人民币贬值和实质性负利率,香港银行业于1989年正式停办人民币存款业务。

  直至1993年3月,香港宝生银行在香港开办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逐渐发展到所有经营外币兑换业务的银行都提供人民币兑换。其后,宝生银行获国家有关部门允许,可将人民币残钞运到深圳换新钞。宝生银行同时在香港也为其他银行开办了人民币残钞兑换业务,至1998年这项业务停办。但同年许氏兄弟找换集团冒起,成为本港首家连锁找换公司。从那时起,找换店这一概念才在香港及内地开始流行。

  至2003年起,随着香港自由行的开放,大批内地游客访港,找换店的业务如雨后春笋急剧增长,各区都可见找换店。

  人民银行2021年1月与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包括放宽港澳居民汇入内地银行同名户口的资金可作消费性使用,自2月4日起实施。

  资金只可作消费支出

  据悉,境内银行可为港澳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港澳居民每人每日八万元人民币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境内银行应确保汇入及汇出资金使用符合现行规定,其中汇入资金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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