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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卫:完善选制有助推动民主稳步向前

  中评社香港5月27日电/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时表示,特区的政治体制从来都是中央事权,而选举制度更加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草案》把完善选举制度的安排具体化、清晰化,充分体现广泛代表性、均衡参与原则,更符合香港整体利益及实际情况,推动香港民主稳步前行。

 曾国卫指出,特区政府今次完善选举制度可说是进入最后阶段,这必成为香港特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特区政府自《决定》颁布以来,透过不同的宣传手法向社会各界传递完善选举制度是让香港重回“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轨,从制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并有利于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的信息。除了大量印发详细介绍完善选举制度的背景、理据和《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内容的小册子外,政府特设了一个有关完善选举制度的网站,不断提供更新的资讯,让社会大众掌握我们这项十分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此外,政府亦作了其他宣传措施,包括电视短片、宣传横额和各式媒体广告等。

  曾国卫透露,行政长官和各司局长一共举行了过百场与社会各界的解说会和座谈会,并接受了多个传媒访问和派发了超过10万本宣传小册子。另外,行政长官亦亲自主持了40场“选委界别分组面面观”特辑,透过与来自40个界别分组的嘉宾讨论完善选举制度,向公众深度解说这项完善选举制度工程和其重要性。由多个建制派政党及地区社团组成的“撑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选举制度连线”,在三月发起签名运动呼吁市民支持修例,共收到超过230万个签名,数字显示市民普遍欢迎人大今次的《决定》。

  “在特区政府公布《条例草案》以来,社会的整体反应都是正面的,认为《条例草案》把完善选举制度的安排具体化、清晰化,充分体现广泛代表性、均衡参与原则,更符合香港整体利益及实际情况,推动香港民主稳步前行。”曾国卫说,《条例草案》对选举安排作出多项优化,反映政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照顾选民需要。这部长达六百页的《条例草案》,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全国人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内容,可以说是为实施了二十多年的特区选举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视和制度的完善。一谈到选举,很多人可能只会关心谁可以参选、谁可以投票,谁不能参选、谁不能投票,过去个多月的讨论都集中在这些细节。但归根到底,这次选举制度的完善离不开“一国两制”的初心,香港的宪制秩序和近年出现的实际情况。
 
  曾国卫指出,香港回归祖国24年,“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既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为了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也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可惜,过去多年,香港某些人完全无视中央对香港这套基本方针政策的初心,反而利用中央的诚意和包容,不断做出损害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这种情况在过去几年尤为明显及突出,令“一国两制”受到严重冲击,香港的繁荣稳定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反中乱港分子对抗“一国”、挑战中央的全面管治权,甚至提出“自决”、“港独”主张,二○一九年“修例风波”引发的“黑暴”,不但令这些反中乱港的分子肆无忌惮,视法治如无物,更助长他们利用议会平台和议员身分试图阻挠特区政府的运作,颠覆政权,一些外部势力更是明目张胆的干预香港特区事务,为这些人撑腰打气、推波助澜,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无论是从宪制秩序、香港实际情况,以至维护国家安全,现时这套制度都必须加以纠正和完善。

  曾国卫续指,特区的政治体制从来都是中央事权,而选举制度更加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完全合宪、合法、合情、合理。中央今次从国家层面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为了堵塞现行制度的漏洞和缺陷,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与“一国两制”实践要求相适应、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让香港重回正轨、拨乱反正。这次修改体现了几个重要原则:第一,严格依照《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特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第三,增强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和立法会的代表性,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第四,强化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有效配合,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减少内耗和政治争拗,使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曾国卫表示,这次选举制度的修改方案提出之后,西方舆论、本地反对派批评方案是民主“倒退”、扼杀香港市民的投票权,甚至更夸张地指摘这是“一国两制”的终结。这些毫无根据的恶意批评完全漠视香港过去几年出现的议会以至社会乱象;对部分立法会议员公然勾结外部势力,鼓吹制裁香港的事实视若无睹;对反中乱港分子有组织性地企图以“揽炒”推翻特区政权的事实置若罔闻。任何地方都绝不能容忍这种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恶劣叛逆行为发生。香港的选举制度必须重回“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上才可继续前行,这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和发展,最终是希望达致良政善治,让“一国两制”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曾国卫提到,完善选举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重新构建选委会并赋予它新的职能。在组成方面,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由五个界别组成,分别为“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新增的第五界别除了包括原有的港区人大代表和港区政协委员外,亦加入了五个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这些代表熟悉和了解国家事务,有利于在选委会中强化国家元素,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香港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助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时,界别分组的划分亦有所调整和优化,纳入了更多的界别分组,旨在配合香港的社会和经济情况的发展,另外亦进一步增加了代表基层利益的声音,更能体现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这些在本港实际情况下,更有利于发展优质的民主。

  在职能方面,选委会获赋予两项新的重要职能,除了原来负责提名和选举行政长官外,亦负责选举40名选委会界别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参与提名立法会议员所有候选人。此举是为了强化立法会的代表性,体现均衡参与,确保立法会顾及不同界别的利益和诉求,同时能够将不同界别、团体和地区的利益与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未来的立法会,将会更具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的基础。
 
  曾国卫表示,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较过往更清晰地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例如列明了选委会各界别分组的席位数目以及具体产生办法等。《条例草案》推出后,焦点便落到选委会不同界别分组,或立法会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组成。不少议员关注政府纳入各个选委会界别分组的团体投票人或立法会功能界别的新组成方式及选民基础的准则。我希望藉此机会再次重申,特区政府在考虑有关组成时,已全面慎重地按照三项重要原则作出有关决定,包括在相关界别分组有广泛代表性、与相关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以及符合“爱国者治港”的原则。

 曾国卫指出,完善选举制度是为了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以及提升香港特区的治理能力,从而确保香港长治久安,长远繁荣稳定。在选委会组成和产生办法的整合过程中,个别席位数目或选民基础的增减是无可避免的,政府已尽力按照三大标准原则在社会不同阶层、界别和团体作出合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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