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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巡察组将对1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

  中评社北京7月4日电/3日,记者从十三届长春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按照统一安排,即日起到9月末,长春市委巡察组将对15个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巡察。

  在本轮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将准确把握中央新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结合部门实际,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注意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

  巡察重点包括七个方面: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将通过抓好巡前准备、明察暗访、巡察谈话、提级巡察、工作统筹,创新巡察形式,抓住关键环节,提升监督质效。采取规范工作程序、规范问题核实了解、规范巡察报告、规范巡察反馈等方式,依纪依规巡察。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紧紧围绕监督内容,活化方式,做到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顺着线索摸,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

  要严肃纪律作风,巡察期间,发现重要问题和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要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及时督改问题;对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等问题,坚持边巡边查,督促快查快结。搞好移交转办,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要转交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的部门和单位有: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综合保税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长春广播电视大学、长春教育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市委党校、长春日报社、长春出版社、长春档案局、长春广播电视台。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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