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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天津再次推出“一揽子”措施,包含调整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土地交易手续费、降低用电用水成本等一系列“干货”。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其中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增值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此外,还包括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经费不得加计扣除限制政策、落实印花税有关优惠政策、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等。

  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天津明确表示,延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缴费比率政策,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率,调整滨海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

  为降低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创新创业成本,天津还规定,实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天津港物流成本,简化优化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取消部分备案事项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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