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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高调宣扬美舰穿越台海却吃了瘪


蔡英文

  中评社香港7月11日电/美国“班福特号”和“马斯廷号”两艘导弹驱逐舰,最近驶进台湾海峡,由南向北航行。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 蔡政府如同鸿鹄将至,高调以对,“总统府”、“国防部”、“外交部”都抢在美军之前,先后发表声明,宣布此事,并声称美军两舰在通过台湾海峡之后,将驶向日本。据说,蔡政府的几个最重要机构的连夜抢先“齐齐发声”,是奉“国安会”的指示而为之。原来,以“列根号”航空母舰为首的美国海军,六月底与日本、印度在菲律宾海进行代号“马拉巴尔”的联合演习。美方当时就向台湾当局非正式透露,“列根号”航空母舰战斗群北返日本时,可能派出一艘护航舰艇脱离主编队,改走台湾海峡北上。但本月二日“列根号”航空母舰战斗群通过台湾附近北上时,并没派遣舰艇“分道”台湾海峡。一直到本月七日,“班福特号”与“马斯廷号”才由南海进入台湾海峡。两艘驱逐舰通过海峡时,航线基本上维持在中线位置,并未贴近陆方或台方的领海外缘。准备已久的“国安会”,立刻指示“国防部”于晚间八时发布消息,随即“总统府”与“外交部”也都发表谈话。但是,这两艘美舰并未如蔡政府所宣称的开往日本,反而在穿越台湾海峡后,在台湾北部海域掉头,从东部的公海南下,最后向东南方脱离,完全超乎蔡政府的预期,反而演出“绕台”戏码。

  两艘美舰“绕台”后,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发言人才宣布,“班福特号”(DDG65)与“马斯廷号”(DDG89)两艘导弹驱逐舰,于七、八日通过台湾海峡的国际水域,进行“例行性移动”,并强调美军经由台湾海峡往来东海与南海之间,其实行之有年。但美方并未提及两舰紧接着的去向。

  这却让蔡政府傻了眼。原本以为,美舰在台湾海峡北上,是支撑台湾当局,“警告”大陆解放军,不要越过台湾海峡中线。但讵料美舰在穿越台湾海峡后,却不顾台风已西太平洋形成,并直扑台湾,又掉头南下,而且距离台风更近。更重要的是,其轨迹如同解放军军机、军舰“绕岛”一样。根本就与“吓陆撑台”挂不上号,反而在客观上形成“中美联手”反制台湾的印象。蔡政府这下可就吃瘪了,不再吭声,与当初的高调单方抢先发布消息,形成鲜明的对比。
  “蔡政府”的“表错情”,显然是与其最近遭遇内外交困的宭境密切相关。实际上,美舰穿越台湾海峡,并非是第一次,而且每年都有。但无论是美方还是台湾当局,都“闷声发大财”,秘而不宣。今次却高调发声,一方面是在台湾岛内,蔡英文的民调“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种种倒行逆施行为惹起天怒人怨,就连民进党内部也遭遇“独派”支持赖清德“逼宫”的危机;在对外方面,虽然尚未至于发生“雪崩断交潮”,但毕竟也有几个“友邦”弃离而去,在国际社会的处境艰困。与此同时,解放军的军机、军舰的“绕岛”,已经成为常态化,对台湾军方和民间构成严重的心理威胁。因此,当得知美舰将再次借道台湾海峡北上后,就认为是美军前来“帮拖”,“反制”解放军军舰、军机的“绕台”。因而就摆出一副“狐假虎威”姿态,借助美军自行壮胆,来掩饰自己内外交困、诸事不顺的宭境,转移视线,为自己“解困”。

  但意想不到的是,美舰也来了个“绕台”,而且还是冒着台风来袭的危险。虽然不能将之解读为与解放军的“绕台”互相呼应,“中美共管台湾”,但毕竟也与蔡政府原本预测的向解放军“示威”脱节。美军的“葫芦”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让据说“料事如神”的“国安会”也“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顺带让蔡政府也吃了瘪,哭笑不得。

  更让蔡政府尴尬万分的是,某些绿媒和“名嘴”,为配合蔡政府的“夜过坟场吹口哨——自我壮胆”,竟然将美舰穿越台湾海峡,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扯上了关系,说是什么“公海自由航行”。然而,偏偏就是台湾当局,以至是美国,都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方,无权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履约发表谈话。因此,这不啻是“打肿脸皮充肥仔”的行为,而且也陷“美国朋友”于不义。

  实际上,台湾当局已经在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一纸第二七五八号决议文驱逐出联合国,又有什么正当性奢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反而是弄巧反拙,反衬了台湾当局在国际上根本就不具备“国家主体”的资格,至少是缺失“主权”这个定位为“国家”最重要的元素。尽管台湾当局近年极为努力,包括蔡英文李登辉主持“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定位”小组,研拟出“特殊两国论”,也包括蔡英文本人亲自挂帅,贩卖民进党《台湾前途决议文》,声称台湾已经“独立”,“国号”为“中华民国”,都无济于事,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美国倒是不开声,因而“免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不过是台湾绿媒及“名嘴”不知是毫无常识,还是“表错情”,硬是以“代替决定”的方式,将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扯在了一起。说不准,让美国政府得悉后,还将会埋怨他们“哪壶不开提哪壶”,越是涂粉越难看。
  文章说, 美国不但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且还反对联合国通过这个“海洋法公约”——一九八二年四月三十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以一百三十票赞成、四票反对、十七票弃权,通过了被誉为当今世界“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就是四个反对国之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生效,迄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六十七个缔约方(含欧盟),但美国仍未加入。

  美国不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其一,美国反对国际管理局理事会的席位设置及大会、理事会第表决机制,认为其不能确保美国在“区域”事项决策中发挥足够影响;其二、美国反对“审查会议”的功能安排,不满于《海洋法公约》可以在美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就能改变深海采矿制度的结构、向成员国增加新的义务,也反对《海洋法公约》对发达国家向“管理局”企业部提供贷款的比例安排,因为这意味着美国提供的贷款数额最多;其三、美国认为“区域”实行“平行开发制”,使企业部在早期成为一个享有特殊优势的竞争者,并认为《海洋法公约》赋予了开采者向发展中国家无偿转让深海采矿技术的“强制性技术转让”义务,却未对发达国家的研发投入给予足够补偿,而“生产限额政策”与自由市场经济不符,损害美国经济利益。

  总之一句话,美国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基于维护其海洋霸权利益的考虑,强烈不满发展中国家首先抢占了为《海洋法公约》提供“蓝本”的先机,而最终《海洋法公约》也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利益需求。这让美国不满于自身海洋霸权地位遭到的挑战和国际海底开发制度霸权优势的丧失,亦即《海洋法公约》未能满足美国要做“世界海洋霸主”的意愿。这与美国最近宣布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叫嚷要退出世界贸易组织的心态,如出一辙。

  但台湾地区的绿媒及名嘴却偏要将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扯在了一起,这不是“赠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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