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马英九常会报告三中案全文 绝没贱卖党产

热点搜索

马英九常会报告三中案全文 绝没贱卖党产


马英九赴国民党中常会报告三中案。(中评社 张嘉文摄)


马英九与吴敦义握手。(中评社 张嘉文摄)


国民党中常会18日邀马英九报告三中案(中评社 张嘉文摄)


马英九赴国民党中常会报告三中案。(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7月18日电(记者 张嘉文)中国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18日到国民党中常报告三中案,马在报告时强调,他可以负责任地说当年身为党主席,绝对没有贱卖党产,每一个决定都是基于当时对国民党最有利的判断,而在历经过这么严格检验的案子,却在民进党政府执政后重启调查,并强行起诉,这到底有没有政治力的介入?是不是奉命起诉?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马英九任国民党主席期间,因出售国民党产“三中”(中视、中影、中广股权)与旧党部大楼,遭台北地检署依背信罪起诉。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指示,邀请马英九今下午赴中常会,针对“三中出售过程”做说明。

  国民党中常会今天下午2点召开,因马英九要报告三中案,吸引大批媒体前来采访,中常委也踊跃出席,国民党安排由马英九先做20分钟的报告,再由中投公司董事长陈树补充,接着再由中常委发言。

  以下是马英九报告全文:

  主席,各位常务委员,各位先进同志,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午安,大家好:

  首先,我要谢谢吴主席(转身向吴致意)和曾副主席(转身向曾致意)上周五专程到我办公室来,除了给我加油打气,也邀请我来本周的中常会,向各位说明三中案及相关党产处理情形。

  所谓“三中案”,发生在“民国”94、95年民进党执政期间,早已历经三任“检察总长”,“高检署”查黑中心、与“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5位检察官,从“民国”95年11月起长达八年的深入调查,传讯近百人次,调阅大量资料,最后确认没有涉嫌犯罪的具体事证,也没有贱卖党产,因此在“民国”103年7月签结,8月4日发布新闻稿。

  我可以负责任地跟各位常委报告,我当年身为党主席,绝对没有贱卖党产,每一个决定,都是基于当时对本党最有利的判断!当时的中常会,也都给予英九最大的支持,予以核备。

  如今,一个历经过这么严格检验的案子,却在民进党政府执政后重启调查,并强行起诉。我必须要说,这到底有没有政治力的介入?是不是奉命起诉?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请大家回想一下“民国”94年的时空环境,当时“广电法”规定,党政军必须在12月26日前退出媒体,但是民进党政府又用各种手段,全力吓阻潜在的买家,因此很少买家愿意跟国民党洽谈。在这样艰难环境下,我仍极力维护国民党合法权益,要求必须以合法及合理价格出售党产。 

  那么问题是,13年前的国民党,一个社团法人,依据广电法合法的交易,现在却被北检用民进党政府105年执政后才立法的“不当党产条例”,起诉我出售“未来应依法还给国家的准国家资产”。这实在令人错愕,难道我13年前就应该预测到,13年后会出现一个“违宪”的“不当党产条例”吗?

  当初特侦组认定中视股权没有贱卖,就是依据每股净值(根据资产负债计算的实际价值,财务报表都会列出)。特侦组签结理由认为,当年华夏持有中视股权总净值约7亿多,荣丽公司花了8亿9250万元购买,因此并无贱卖。

  以中视为例,试问将一家在当时年年赔钱的公司的股权,以高于净值的价格售出,算是贱卖吗?算是图利买家吗?而买家取得这家亏损累累的公司,又有何暴利可图?
 
  本党不是企业,本党在当时是一个追求重新执政的政党,英九每一个决定,都符合当时法律规定,也都是为了要让本党再次执政而努力。

  在当时,本党也已召开中常会,核备党产处理过程。今年一月,本届中常会也确认国民党权益没有受损。为何北检不理会这些发展,还要强行起诉?我想答案很清楚了!

  北检动用空前司法资源,查了好几年,证明我没有从本党党产拿一毛钱进自己的口袋,也没有收取任何买家的一毛钱,负责执行交易的张哲琛等人也都没有收钱。三中交易的所得款项也都用于党务及人事精简,这一切都摊在阳光下。

  在此我要报告一件重要的小插曲。去年11月27日北检侦讯我14个半小时,告诉我他们查到张哲琛收了余建新放在水果礼盒内的500万元现款,检察官却没有告诉我,张哲琛在发现后,立刻照相存证,将原件退还,而只是问我有没有收余建新的钱或贵重礼物。在起诉书中,检方不但不肯定张哲琛的诚实,反而说张哲琛是“唯恐东窗事发”才退还礼物。

  这个小插曲,反映本案检察官办案态度的偏颇,是我不相信他们会依法公平办案的原因,也是我告发本案检察官对特定媒体泄漏只有检察官才知道的侦查机密的原因。北检这样毫不自我检讨的心态,怎么得到人民的信赖呢?

  北检说我背信,还预先准备六千万元打官司,这是造谣抹黑。这六千万是中投公司提拨给员工的“诉讼基金”。在中投公司相关内规最后确定的版本中清楚载明,受益人包括中投公司董事、监察人及公司员工,以及其他中投公司认定因处理中投事务之人员而有提供必要协助者,并没有包括中国国民党主席。这不是给我的钱,我打官司也从来没有跟国民党拿过一毛钱,请问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北检和特定媒体一再声称的定罪证物,也就是上百片录音光碟,其实就是无数次内部会议记录录音带。北检公布的录音和译文都是断章取义,只选择性截取片面对他们有利的文字,自行延伸说故事。光碟只是让整个决策过程更加清楚,并不能推翻没有贱卖党产的事实,北检为什么不敢公布全部的录音档和全部的译文供外界检验?为什么还要等法院开庭呢?全部公布啊,就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我在侦查中就已经说过,如果北检能够公正客观审视所有证据,他们一定能知道我没有违法。但从侦讯过程中北检不断泄漏侦查秘密给特定媒体、企图塑造不利于我的社会氛围。北检后来还开记者会、发新闻稿,批评我行使法律保障被告的缄默权,并以“犯后态度不佳”为由,请求法院从重量刑,种种逾越“宪法”与法治国原则的特异见解与作风,在在都证实北检为特定政党服务的偏颇立场。

  我在这里重申,我虽不好战,但面对奉命起诉我的北检,我一定全力迎战。我对台湾的司法还是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还是有期待,我更深信,多数民众不会接受这种罗织罪名、政治起诉的手段。开庭审理时,当所有证据摊开来,就会证明我的清白。

  最后,再次感谢吴主席邀请我来,藉由这个机会,向各位常委、各位同志简要说明,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国民党,让我们精诚团结,众志成城,赢得今年底的大选,赢回民众对我们国民党的信心。谢谢大家!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20126.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