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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3年

  中评社香港7月20日电/对于因涉嫌杀害相识的中国籍姐妹并把尸体装入旅行袋遗弃到山中被控杀人和弃尸等罪、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0岁),横滨地方法院20日以“犯罪行为基于强烈的杀意”为由,做出了有期徒刑23年的判决。辩护方当天已提起上诉。

  共同社消息,审判长青沼洁在判决理由中,认定杀人动机是被告对姐姐抱有好感但仅被视为假结婚对象,指出被告对妹妹可能是因为害怕事情败露而仓促行凶。关于为何没有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则说明称“无法认定对杀害妹妹和弃尸也进行了缜密计划,鉴于未使用凶器等,没有理由特别加重刑罚”。

  辩护方称“被告协助了两姐妹假装失踪的计划,但与本案无关”,主张被告无罪。对此审判长指出:“看不出有第三方涉案,出入犯罪现场即两姐妹所住的房间的只可能是被告。”

  判决书称,去年7月6日,被告闯入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当时25岁)和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翌日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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