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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五星旗公投“中选会”要求提案者补正


陈英钤。(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7月31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央选举委员会”31日召开委员会,审查禁挂五星旗公投案是否成案。“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接受中评社采访表示,此案仍须补正,厘清国际赛事中要不要禁五星旗,以及悬挂五星旗者是否要以刑事处罚,补正期限为8月3日,“中选会”预计8月7日重新审查,决定核准或驳回。

  禁挂五星旗公投案为前台湾中社社长、逢甲大学都市计划与空间资讯系副教授刘曜华所提,因此刘曜华也是公投“领衔人”。

  陈英钤表示,31日委员会讨论此后,要求刘必须补正,原因在于,此项公投案牵涉到立法原则,但立法立意仍有部分需要厘清,例如先前在听证会中,此案的领衔人有提到在国际赛事中,就用国际规则就好,国际赛事中不需要禁止五星旗,可以挥舞没关系,并不在他想禁止的范围。但是他的理由书又没有这一段,所以需要厘清禁止范围。

  陈英钤指出,此外,此案也涉及到,如果禁止悬挂五星旗,当有人违反时,是否要受到刑法处罚,领衔人在听证会上说不一定要刑法处罚,可以用行政法或其他方式。因为“法务部”认为,用刑法处罚会违反比例原则,所以这也需要厘清,到底要以刑法处罚,或又该如何处置。

  陈英钤说,最后一点则是适用范围问题,到底是政府机关及公立处所不能悬挂五星旗,还是说西门町这类的公共场所广场都不行?例如美国圣荷西市议会虽然决议通过禁挂北越旗帜,但只限制政府建筑而已,这点同样需要厘清。

  陈英钤告诉中评社,依照《公民投票法》,“中选会”不能直接驳回公投案,一定要给予一次补正的机会,此案补正期限为8月3日,“中选会”预计8月7日再审查其补正内容,补正只有一次机会,到时就会做出准或驳的决议,若准了,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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