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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胜:FCC踩红线 政府须收回物业示警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候任会长姚志胜(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8月15日电/香港外国记者会(FCC)不顾社会各界强烈反对,昨日执意邀请“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演讲。陈浩天的所谓演讲不仅鼓吹“港独”,而且公开要求美国制裁香港,足以证明是一场宣扬“港独”的大会,更说明保安局依法禁止“民族党”运作是依法有据。分裂国家不属于言论自由。FCC支持“港独”,严重挑战中国国家主权。香港任何地方都不能播“独”,更何况在政府物业内?政府须收回属于政府物业的FCC会址,以儆效尤。

  对于FCC执意为“港独”分子提供宣传平台,社会各界莫不义愤填膺。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更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对FCC“不顾香港各界的强烈反对”邀请陈浩天演讲,表示“义愤并予以谴责”,指新闻从业员不能以新闻和言论自由为名,“干损害别国主权安全的勾当”。

  演讲播“独”暴露FCC险恶用心

  在FCC提出邀请陈浩天作演讲嘉宾之时,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已经明确表示反对,并且要求FCC取消演讲。对于中国国家外交层面的严正要求,任何外国组织理应尊重,但FCC却反过来指责外界的批评是打压言论自由云云。陈浩天昨天的所谓演讲,不但利用FCC的平台大肆宣传“港独”,赤裸裸地声称香港的“主权”必须由香港人掌握,指达到这一目的的唯一方法就是“港独”,更公然鼓吹“台独”、“藏独”、“疆独”、“蒙独”合作,并称未来出路包括“加强与美国合作”,并且对香港作出制裁云云。

  昨日的演讲会说明了几个事实:

  一是陈浩天是一名极端的“港独”分子,“香港民族党”更是一个有计划、有行动、有纲领鼓吹“港独”的组织。

  二是陈浩天的演讲印证了保安局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是合理合情合法,“民族党”的言行已经严重触犯《社团条例》,保安局必须及早予以取缔。

  三是暴露了FCC的虚伪和险恶用心。

  FCC一直声称不支持“港独”,但陈浩天昨日正是得益于FCC的帮助,通过其平台向海内外媒体广泛传播其“港独”理念。如果没有FCC的“邀请”,陈浩天有这个宣传机会吗?如果FCC完全不认同其主张,会邀请他到其会址演讲吗? FCC罔顾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严正要求和社会舆论对FCC此举的谴责,执意邀请陈浩天演讲,正暴露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立场。

  全世界都无搞分裂的自由

  确实,香港市民享有不同的自由,但却没有鼓吹分裂、煽动“港独”的自由,不单香港没有,全世界也没有一个国家容许以“言论自由”之名煽动分裂。FCC此举不但公然为“港独”分子提供宣传平台,更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严重挑衅。

  事实上,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更不是搞分裂的保护伞。英美等国同样不容许以言论自由之名搞分裂。2016年,英国一个所谓新纳粹组织“国家行动”在社交网站赞扬当年枪杀留欧国会议员考克斯的极端白人主义枪手。英国政府随即破天荒地把“国家行动”定性为恐怖主义组织,依法取缔及禁止其一切活动。

  在美国,在1940年制定的史密斯法案第2条亦规定:“意图颠覆、破坏联邦政府,提倡、鼓吹、教唆或印刷、发行、编辑、出版、公布、出售、公开展示颠覆、破坏联邦政府的必要性、适宜性的书写品或印刷品”,都是被禁止的。这项法律制定发布后,几经修订,目前仍然有效。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法律中也有同样的规定。这说明一个事实:全世界都没有搞分裂的自由。

  香港任何地方都不许“播独”

  中央对“港独”零空间零容忍,“港独”在香港无市场。FCC公然为“港独”组织提供宣传平台,不但是漠视香港法律,更是公然挑战中国的国家主权。对于FCC的猖狂挑衅行为,除了批评之外,还需对其行为作出反制及惩治。尤其是FCC一直得到特区政府的照顾,以特惠租金租用会址。这本是特区政府对外国传媒的支持,但现在该会址竟反过来成为“港独”分子的播“独”平台。在香港,任何地方都不容许“播独”,何况是政府的地方?FCC既然违规使用政府物业,更公然挑战香港的法律以至国家主权,特区政府再没有理由继续将政府物业租予这些组织,应立即研究收回其会址,让FCC知道挑战国家主权,必须承担后果。

  作者: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候任会长姚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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